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污染过程提示信息:受静稳、高湿等因素影响,预计11月10日至11日关中地区可能出现一轮区域性轻至中度污染过程,其中咸阳市可能出现持续40小时或以上中度污染。按照《咸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咸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批准,于11月7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并于11月9日19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患者避免户外运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运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佩戴口罩、缩短工作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及同等学力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尽量安排室内课程,减少户外活动。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坚持绿色生活,节能减排,节约用电。燃油车尽量减少出行,驻车及时熄火,有条件的尽量选择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企事业单位可实行错峰上下班,公众选择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对产生异味、刺激性气体及油烟等产品的使用。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业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中的Ⅲ级减排措施要求执行;电力、热力、垃圾焚烧发电、战略性新兴等保障类企业根据民生需求“以热定产(电)”或“以量定产”;电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企业优先使用铁路运输方式开展物料运输,实施错峰运输措施。移动源减排措施,除特殊车辆外,主城区及各县市区建成区内禁止国四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并加大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尾气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查处频次。扬尘源减排措施,未纳入保障类名单的施工工地(含企业内堆场)停止涉土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改造、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禁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打磨、焊接、混凝土搅拌等涉气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物料堆放等场所完全覆盖。已纳入保障类名单的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要严格执行“6个100%”措施,做到绿色施工,作业使用的运输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最高限值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同时,全市对城市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道路,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洒水等作业频次和范围。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秸秆、树叶、树枝、垃圾等行为,城市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
END
咸阳日报全媒体记者:刘计划/文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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