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妇产科或儿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二甲医院及以上的中层任职经历。
上述引进对象须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职业道德素质,具有引进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
有关待遇
三
引进办法
引进对象由用人单位安排试用,试用期一般为两周。试用期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进行考核,择优引进。考核优良者,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将进行拟引进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
应聘方式
有意向者,可于2025年3月底前将求职简历(含获奖情况)发到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箱xxw46@163.com,标题注明海盐县妇幼保健院学术院长(副院长)求职,同时请写明应聘职位、学历、专业。邮寄地址: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中兴路9号,海盐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邮编314300,联系人:肖晓慧,电话:0573-86022673。
来源:海盐县卫生健康局
一审:蒋佳贤
二审:沈强
终审:王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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