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川省进一步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及推广应用行动方案(2024—2027年)》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四川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本次印发的《行动方案》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机制保障、原始创新、推广应用等多个方面给予“真金白金”的支持。
●在完善机制保障方面,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市(州)出台降低用氢成本的措施,省级财政按市(州)支出一定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
●在支持原始创新方面,提出对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按照承担单位对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批建或通过重组进入国家队的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支持标准提高到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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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扩大推广应用方面,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全域推进氢能设备更新,建设氢能应用场景。对推广使用高端氢能装备和设备、打造氢能监控平台的场景,按照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单个市(州)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奖励,专款用于场景建设和运营等。
此外,《行动方案》特别提出,将在全省范围内对氢能车辆(危险运输物品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或少限行,对行驶四川省高速公路且安装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 设备的氢能车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