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小轿车与大货车相撞 安全带起了大作用

汽车   2024-10-30 19:16   北京  

开车上路,无论前排和后排都应自觉系好安全带,在发意外时,能起到关键作用。 近日,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国道355线金秀县桐木镇某木业有限公司路段处,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大货车停在某木业有限公司大门前,而一辆小轿车则是停在路边,小轿车车身右侧受损严重,大货车尾部受损。

据大货车司机舒某称:当天他驾车从国道355线左转进入到木业有限公司大门,于是就停车在大门前办理登记,由于货车车身较长,车身尾部占用了路面,在办理登记进入期间,突然听到一声巨响,舒某跑出去看的时候就看到后方被一辆小轿车撞上了。

据小轿车司机刘某称:当天他驾车前往桂林市,车上乘客连司机在内一共坐了5个人, 车辆在途经事发路段时,刚好对向车道开的是远光灯,此时没有注意观察停在前方的大货车,于是来不及反应,就撞了大货车尾部,幸好车上的人员都系好了安全带,这才幸免于难。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认定:舒某驾驶机动车停车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承担此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刘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确保安全原则下通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但作用相对较小,应承担此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编辑|徐靖超(实习)

审核|赵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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