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是较为常见的交通事故
通常后车负主要责任
近日
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中
前车被追尾后驾驶员却选择逃逸
结果剧情发生逆转
不仅平分了责任,还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
2024年10月4日13时39分许,邹某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内蒙古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街与察尔森路交叉路口处时,因没有提前减速导致一个急刹车后,还是追尾撞上了前方同向鸿某驾驶的小型轿车。
停好车后邹某便急忙下车查看情况并与驾驶员沟通,万万没想到的是,邹某正仔细查看车损部位时,前车竟一脚油驶离了事故现场,留下邹某一人一头雾水...
回过神来后邹某便急忙上车报警,同时向鸿某驶离的方向追去。鸿某开到一个小区把车藏好便想徒步回家,以为这样就没事了,但事情往往就是这么巧合,鸿某被追来的邹某在路上堵了个正着,民警也刚好赶到,一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大队了解情况。民警调查了解到,当日中午,鸿某从酒局离开后怀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路上等红灯之际便被后车追了尾,在“车损”和“自损”之间徘徊后便心慌地疾驰而去。但是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鸿某设想过各种自己被交警查获的情景,万万没想到竟是被追尾的方式。后经兴安盟博广司法鉴定所对驾驶人鸿某提取的血液样本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4.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这还没完,经过民警的调查,鸿某竟然没有机动车驾驶证!最后,鸿某与邹某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而等待鸿某的,是醉驾和无证驾驶的进一步处理。
编辑|徐靖超(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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