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实际情况,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新增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利用新闻媒体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抓拍机动车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二、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济宁市任城区枫杨路仁诚雅居北门
三、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启用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2024年11月04日
复审|陈冬梅 终审|楚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