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
近期,厦门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发布通知——
《关于升级厦门市供应链协作基金
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次优化升级后
将进一步促进工贸协同联动
更好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扩大基金规模
供应链协作基金规模扩大至100亿元,并统筹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和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额度,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动态调整子基金规模。
拓宽支持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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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
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纳入供应链协作基金“白名单”:
1.经认定的工业核心企业。
2.向上述工业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与核心企业交易金额达0.2亿元以上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交易金额达0.5亿元以上的在厦限上批零企业。
(二)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
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纳入供应链协作基金“白名单”:
1.经认定的商贸核心企业。
2.向上述商贸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与核心企业交易金额达0.2亿元以上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
3.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厦限上批零业销售主体(汽车、家电等消费品零售额需达企业零售额50%以上)。
(三)供应链协作基金企业“白名单”由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会商确定,其中核心企业按照厦门市供应链白名单管理办法认定。
提高融资支持上限
(一)工业企业供应链子基金
单家企业融资支持提高至最高1亿元。
(二)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
单家企业融资支持提高至最高3亿元,同一控制人控股企业的合计融资支持提高至最高8亿元。
降低融资利率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供应链协作基金支付的融资成本统一调降为2%/年。
除已经进入供应链协作基金
商贸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的企业
及其子公司外
以下企业也可申请
一、商贸核心企业
根据《厦门市供应链企业白名单管理办法(暂行)》(厦商务规〔2023〕2号),已公布进入“白名单”的商贸核心企业657家(链接中附件1),其中思明区201家。
二、向商贸核心企业提供上下游配套业务,与核心企业交易金额达0.2亿元以上的在厦规上工业企业
企业无需申报,通过相应流程确定后将分批次公布,滚动纳入供应链协作基金商贸企业供应链子基金“白名单”。企业可关注厦门市商务局网站名单,以网站公布为准。
三、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在厦限上批零业销售主体
由企业自主申报,请根据《厦门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厦门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厦门市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实施细则》要求参与我市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且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填写申报表(链接中附件2),将表格原件邮寄或送至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将申报表送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汇总后将分批次公布。
目前
参与供应链协作基金已有12家银行
符合条件的各企业
可直接与相应银行进行对接
了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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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鑫明
校对:韩婉秋、郑莉涵
审核:张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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