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盐城市大丰区医共体运营发展中心拟面向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公告如下:
01
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附件1)。
02
选调对象
全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人员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03
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选调岗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除试用期);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中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3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选调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选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尚未满影响期限的;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30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4
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515-83288269。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①《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张;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资格审核: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和录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调岗位人数3:1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5.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报考者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对政治、法律、管理、人文、卫生健康大政方针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能力素质主要测试阅读理解能力、判断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选调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
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仅限递补一次。
考察工作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大丰区公共就业网(http://www.ycdf91.cn)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05
其他事宜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本公告由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3288269、0515-83288285
监督电话:0515-69188508
附件:
1.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信息表
2.区卫健委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大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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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健康大丰
编 辑:王之冲
校 对:朱妍琦
责 编:陆 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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