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旧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焕新”补贴活动的通知

文摘   2024-12-13 14:00   黑龙江  

一、市场主体参方式及流程

(一)市场主体经营范围

地板、瓷砖、成品门窗、涂料、墙板、厨卫水暖设备、集成吊顶、墙纸、生活家具(含定制)、生活灯具等10类商品,详细分类参考《家装改造高频使用大宗商品类型清单》(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在林口县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一定的销售能力和销售网络,在支付环节能向消费者明确提示获取政府补贴方式、金额。

3.通过自身或合作,应具备家装厨卫产品上门回收能力,能够完成各类家居产品的拆除及安装工作。

4.应能够与我省的规范回收企业、拆解企业合作,提供全链条服务。

5.原则上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并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骗补、套补等行为,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不囤货等。

6.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交易全流程台账资料完整,可受理中国银联“云闪付”付款码或实体银行卡支付货款。

(三)报名材料

1.申请表(详见附件2)。

2.企业营业执照(独立法人)复印件。

3.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3)。

4.市场主体政策期内产品采购、入库、销售明细。

5.市场主体绑定的收款设备账户在补贴有效期内银行流水明细。

6.市场主体销售商品应开具的有关票据,包括但不限于消费小票、商品发票及收货佐证等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均加盖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

(四)市场主体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下午17:00截止,逾期未报名视为弃权。

(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口县公共服务中心林口县住建局3楼313建工股

咨询电话:0453-3527597

邮箱:lkxzjjy@163.com

二、个人消费者参与方式及流程

(一)购买商品名录

个人消费者购买地板、瓷砖、成品门窗、涂料、墙板、厨卫水暖设备、集成吊顶、墙纸、生活家具(含定制)、生活灯具等10类商品给予补贴,详细分类参考《家装改造高频使用大宗商品类型清单》(见附件1)。

(二)参与方式及条件

在2024年12月6日前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的住宅所有权人。在旧住房、二手住房装修和厨卫局部改造过程中,在林口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购买的补贴商品,可按照实付金额的20%享受一次性补贴(不可与政府消费券及其他政府补贴资金同时使用)。每户消费者每类商品可补贴1件,每件类别商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此次补贴实行“先缴后补”原则,个人消费者在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市场主体名单公布后(注意:只有在各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在林口县融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布的市场主体消费,才能获得补贴资格),通过下载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并在参与活动的市场主体使用“云闪付”付款码或实体银行卡完成支付,并开具正规发票。

个人消费者完成支付后,应在服务平台中上传材料,提出补贴申请。个人消费者须按提示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住宅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房屋坐落、银行卡号(消费与补贴应同卡)、商品类型、发票金额、发票代码、开票日期、发票号码、销货单位地址等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商品发票(一张发票对应同一类别商品)照片等佐证资料(发票抬头应为消费者个人姓名,发票、消费小票或付款截图、银行卡、个人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银行卡账户须为同一人名下,发票备注的送货地址须与不动产权证书中房屋坐落一致)。

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应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应由参与的市场主体先行扣回补贴资金,并按期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按程序退还。

此次活动待市场主体审核完成并公布后正式开始,直至2024年12月31日截止。

咨询电话:0453-3527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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