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重污染天气环境监管,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污染物排放量有效削减,我市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开展执法检查,现公开曝光第四批共3起典型案例,以此警示。
案例一:
长葛市某机电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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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16日12时许昌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根据预警信息,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一台电炉,生产痕迹明显,电炉和产品均有余温,并同时发现其他环境违法问题。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容要求停产,涉嫌未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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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案例二:
禹州市某铸造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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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16日12时许昌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根据预警信息,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台电炉配套的铁水包余温较高,1台抛丸机正在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容要求停产,涉嫌未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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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案例三:
建安区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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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4年12月16日12时许昌市发布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根据预警信息,许昌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常生产,未按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内容要求停产,涉嫌未执行重污染天气管控应急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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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情况
案件启示
涉气单位作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重要参与者,应当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及法律义务,积极参与到重污染天气减排工作中,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自觉落实相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生态环境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涉气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查处,通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措施,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有效落实,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空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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