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2024年玉溪市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9)

文摘   2025-01-13 15:08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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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轮玉溪市森林草原防火期为2024年12月1日—2025年6月15日,其中2025年3月1日—5月31日为高火险期。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森林火灾易发!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将陆续发布玉溪市范围内的野外违规用火处罚案例,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案例1:



  2024年4月8日,江川区前卫镇后卫村委会李忠村村民廖某在前卫社区后街小组猫耳洞自家田地里炼田间杂草,进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被巡查人员发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进行警告教育,通报批评,同时罚款3000元。

案例2:



  2024年3月18日下午,新平县者甸村委会丫口小组村民普某某在寨子脚(小地名)自家地块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被巡护人员发现并及时扑灭。经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4年高火险期森林草原防灭火禁火令》及村规民约等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0元,同时对其包保责任人、家庭户主进行工作提醒教育。

案例3:



  2024年4月5日,元江县因远镇卡腊村委会卡腊小组村民张某某在自家地里烧地草,进行野外用火行为,被市、县督察组发现。其行为已违反《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玉溪市森林防火条例》《元江县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禁火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其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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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市森防指
编辑:朱景芳
初审:李梓菲
审核:徐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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