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金融全方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文摘   2024-10-21 09:13   福建  

为做好近期中央各项增量金融政策落地工作,1019日,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厦门证监局联合制定《厦门市金融全方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全文如下:


厦门市金融全方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用好用足近期中央各项增量金融政策,精准快速抓好政策落地见效,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全方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落实中央一揽子金融政策


(一)充分发挥降准降息政策效应

积极运用降准释放资金加大信贷投放,将降准释放资金及时投向科创、绿色、普惠、养老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存贷款利率定价自律管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二)推动房地产金融政策落地见效

用好用足房地产融资支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持续推动抵押补充贷款、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央行政策工具支持我市“三大工程”建设、商品房去库存以及盘活存量土地。加快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在1031日前总体完成批量调整工作。落实好首套、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的政策。


(三)优化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

落实《关于做好续贷工作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金规〔202413号)政策要求,阶段性将无还本续贷政策扩大至中型企业。进一步优化贷款服务模式,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丰富还款结息方式,持续开发续贷产品,完善续贷产品功能,做好无还本续贷业务与我市应急还贷资金的有效衔接和相互补充,逐步提高续贷业务在小微企业贷款中的比重,合理确定无还本续贷的风险分类,助力企业融资无缝周转。


(四)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承接工作

发挥在地机构资源和优势,积极主动对接五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促成投资意向。做好项目储备和推荐,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重点支持“4+4+6”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势产业、科技创新项目或重大产业项目。


(五)支持上市公司开展并购重组和市值管理

加强与三大证券交易所联动,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用好并购重组“绿色通道”“简易审核程序”。强化融资支持,为企业并购重组及后续运营提供并购贷款、并购保险、并购债券等金融产品。设立并购基金,支持上市公司和龙头企业开展并购重组。运用再贷款支持银行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等主体回购增持股票提供贷款服务。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积极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份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提升投资价值。


二、持续优化金融支持体系,扎实做好“五篇大文章”


(一)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支持

系统运用“投、贷、补、保”等措施,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加大科技信贷投入,加强对初创期、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充分运用“企业创新积分”“企业创新税收指数”等创设信贷产品。强化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运用好科创增信子基金等政策。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构建涵盖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科研项目等各领域和覆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的保险保障机制。运用“厦研保”等风险分担机制针对性开展产品创新,促进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转产。积极培育上市后备科技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支持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上市前培育孵化服务和投融资对接服务。加强科技型企业发债需求摸排、融资对接、项目储备和发债辅导。鼓励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支持科技型企业。营造全国领先的基金营商环境,构建完善的产业投资基金体系,通过产业引导基金助力科技型企业孵化成长,多渠道引导社会资本聚焦科技创新,打造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基金生态。


(二)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持续扩大绿色金融业务规模,加大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将碳表现纳入授信管理流程,综合企业碳账户、项目碳评价等情况,在信贷资源等方面给予定向支持。拓宽绿色直接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融资模式,积极为绿色低碳企业开辟上市辅导等通道。推进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鼓励保险机构研究建立企业碳排放水平与保险定价关联机制,加强绿色产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风险保障。鼓励企业主动参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深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设,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在绿色制造、港航物流绿色转型、绿色融资租赁等领域探索行业细分标准。


(三)深化普惠金融发展举措

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作用,引导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普惠金融领域。持续开展小微企业首贷户拓展行动,运用专项增信子基金,助力小微企业贷得到、贷得省、贷得快。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按照低门槛、低费率、广覆盖、控风险、可持续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持续降费,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建立“政银担”模式,由政府、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共同建立风险分担和代偿补偿机制。


(四)强化养老服务金融保障

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加快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养老金融产品,探索养老储蓄、养老信托等创新产品形式。健全老年人健康保险保障和管理体系,推动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需要长期护理服务的老年人提供持续的经济支持。增强“惠厦保”对老年人的医疗增值服务,经营盈余和公益捐赠资金优先用于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加大养老产业信贷支持力度,建立养老金融重点企业库。有力保障养老金融消费者权益,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基础设施和支付服务适老化改造。


(五)推动数字金融创新应用

支持金融机构积极申请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应用试点,探索数字金融首创项目经验。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持续扩大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和交易规模。加快打造中小银行金融科技联盟、供应链金融创新中心等协同平台,加强数字金融标准共建和技术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数字金融创新创业评选,加强金融机构与优质科技企业技术对接。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部门联动

加大金融监管部门与财政、发改和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联、商会协会等的协同配合,注重部门协调和业务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应,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有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金融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制度保障

1.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因地制宜,加快建立市区两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用好我市当前政银企对接机制、“信易贷”平台、首贷续贷服务中心等资源,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有效提升小微企业对接效率。及时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形成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两张清单”,提升政策和产品触达率,实现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增量扩面。

2.用好“财政政策+金融工具”及政策性金融工具

进一步推广“财政政策+金融工具”3.0版,根据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运用风投基金、增信基金、技术创新基金、供应链协作基金等工具支持企业发展。扩大城市建设投资基金规模,提升城市建设综合开发质效。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等支持,强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3.深化“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贷款尽职免责机制,完善内部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明确民营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情形以及从轻、减轻责任的情形,着力推进“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切实为基层信贷人员松绑减负。


(三)强化风险防控

坚持“服务发展和防控风险一起抓”的工作理念,做好政策传导和流程监督,提高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信贷资产质量管控,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加强科技赋能,建立更加全面、精准和实时的风险防控体系,提高风险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强化宣传推广

综合运用政银企对接会、培训讲座、新闻媒体等形式,加强一揽子金融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大创新经验案例宣传,全方位推广好做法、新成效,提高金融服务的满意度。

来源:厦门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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