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真的可以跟你一起回家了吗?”在广宁法院新楼法庭,7岁的妮妮问妈妈。妮妮的母亲秦某与父亲李某协议离婚后,将子女交给男方抚养。2024年年初,秦某探视孩子时发现大女儿妮妮成绩下滑,不爱和身边的人交流。于是秦某便萌生了变更抚养关系的念头,当她征求李某的意见时却遭到反对。
双方为此闹到法庭。当时的调解员陈德善耐心释法明理,分析了对孩子最有利的教育方式,最终说服李某同意变更妮妮的抚养关系。案件办结后法院还能为孩子做些什么呢?法官在交流中发现,由于父母离异且长期缺乏足够关怀,妮妮在情感、自我认知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于是便联系了广宁县妇联对妮妮进行深入的心理辅导。在新楼法庭的一个小房间里,小朋友们绘制的“法护笋芽 守护成长”主题彩绘作品贴满了墙面,妮妮和县妇联工作人员有说有笑地交谈着,眉宇间又恢复了往日灿烂的笑容。“以往大家对法院都有一种刻板印象,认为法庭总是冰冷严肃的,其实不然。”广宁法院院长佘艺举例说,像这样的小房间,既可用于未成年人案件调解、心理疏导,也能为一些家庭探视权的行使提供便利。为确保妮妮后续健康成长能够顺利,广宁法院发出肇庆市法院系统第一份《法护笋芽 呵护成长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在送达现场,法官向妮妮父母逐条解释“提示卡”的内容,并要求严格落实,表示之后还会回访。近年来,广宁法院坚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出发点,探索“遵循原则+案后回访”的方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与县妇联合作出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实施细则》,设立全市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对外发出2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为50余名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发出500余张“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让未保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帮助未成年人走好人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