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提出的惩戒对象包括:
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3张(个)或3次或向3个对象以上;提供实名核验帮助3张(个)或3次或向3个对象以上;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账号的单位和个人。
如何查询?
①扫一扫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电话卡‘一证通查’”服务
②输入需要提供的信息,点击“查询”按钮。
③查询结果将在48小时内,
温馨提示:
二维码、银行卡、电话卡、身份证
千万不要外借!
增强反诈意识,防患于未然。
转发、分享,让更多的人来“查一查”!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王丽娟 责编/贺连香 审核/郑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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