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
二、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2024年(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67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集中缴费和待遇享受分别是什么时间?
全省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20日,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四、一般人员在错过集中缴费期,还可以参保缴费吗?
五、职工参保中断期间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参保流程是什么?
可以。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六、新生儿缴费政策是什么?
2025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七、大学生参保政策是什么?
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参保缴费后,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我县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我县迁入外县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其他待遇是什么?
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需参保且政策允许参保的特殊人员,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已认定身份的各类参保资助对象,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不享受个人缴费分类资助政策,可按全省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后,仍享受原认定身份的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从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
参保年度内动态身份变更人员,身份变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变更后新身份对应的医保待遇。跨月住院期间身份变更人员,当次住院按有利于参保人员待遇享受原则执行。
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我市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缴费标准按照全省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执行。
九、新增拟参保人员信息登记流程是什么?
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蒲城县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户籍所在地镇办医保经办窗口,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也可以按照下面自助方式进行参保登记:
1、微信搜索“陕西医保”APP→更多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提交。
2、手机下载“陕西医保”APP→更多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提交。
3、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要求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提交。
十、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参保财政资助政策?
人员类别 | 资助标准 | 个人缴费 | 资助标准说明 |
低保户 | 290元 | 110元 |
按照身份给予定额资助,只需缴纳个人应缴部分 |
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
250元 |
150元 | |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400元 | 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纳 |
十一、居民医保正常缴费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退费?
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
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可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
参保人员申请退费的,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由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十二、缴费渠道及方式:
1、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2、光大银行:微信→服务→城市服务→陕西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缴费人员身份证号和姓名及缴费年限(2024年)→下一步→缴费确认;微信搜索社保云缴费。
3、中国银联:云闪付APP→社保缴费;
4、工商银行:手机银行;工行e缴费(二维码扫码缴费);智能柜员机;营业网点柜面。
5、农业银行:农行掌银;二维码扫码;智付通;营业网点柜面。
6、建设银行:手机银行;二维码扫码缴费;银行柜面;智慧柜员机;关注陕西税务(渭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纳税服务→社保缴费。
7、信用合作社: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助农E终端;ATM机自助设备;营业网点柜面。
手机微信识别下面二维码,可以便捷缴费:
缴费政策咨询:
县医保局:3105618(参保信息登记)
税务局:720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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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医保科
编辑|杜晓婵
审核|于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