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事业。近日,青海13个集体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15名个人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佳绩不易、殊荣难得。为青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这是青海各族人民相亲相爱同心同行、共绘和谐和睦画卷进程中的一件大喜事,是全省上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有形有感有效打造民族团结进步“青海样板”结出的硕果。
“五十六个民族凝聚在一起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不论是在省会西宁唱响“文亭之歌”,还是在湟水源头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不论是“石榴籽家园”的忠实守望者马兰,还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企业的行动者马旭辉……这些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勇于担当、善于作为,都深深感动了我们。自觉做矢志为民造福的无私奉献者,努力通过化解难题打开工作新局面,高度体现了他们一心向党的执着;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充分展示了他们团结奋斗的满腔热情。一份份真挚的情感、一幕幕动人的场景,一次次创新的努力、一个个感人的故事……直抵人心、催人奋进,定格了无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温暖瞬间,彰显了青海各族群众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扎实努力。
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这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就是为了激发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新征程、积极建功新时代的蓬勃力量;就是为了推动“团结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成果源自共同奋斗,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融入血脉、深入内心。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深厚的感情和更加持久的激情,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昂扬的精神和崭新的实践,共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青海更加坚定、更加主动地融入和服务全国大局凝聚人心、贡献力量。
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进程,必然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过程,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此次表彰,既是对模范集体、模范个人的认可和激励,更是对各领域各方面特别是对每个个体作为巩固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参与者、建设者、受益者的鼓舞和鞭策。向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看齐,就要像他们那样,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为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汇聚点滴之力;像他们那样,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为不断巩固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厚积尺寸之功;像他们那样,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提供强大精神文化支撑深耕不辍。
一个模范就是一面鲜红旗帜,一次表彰就是一次精神洗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凝聚中国式现代化强大合力,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落在实处,要求我们倍加珍惜这份荣誉,牢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仅是光荣的使命,更是重大的时代责任。要深刻体认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各民族血脉相融、信念相同、文化相通、经济相依、情感相亲,实现了共同家园、共同身份、共同名字和共同梦想,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激发榜样力量,发挥引领作用,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自觉做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践行者,为巩固和发展中华民族大团结不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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