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15岁烈士?无耻!|双拥快评

文摘   2024-11-07 18:04   广西  

英烈崇高,不容侮辱


评论员 李学敏


近日,网络用户“对号某某”(强某,甘肃会宁人,长期在江苏省苏州市打工)在直播时发布了侮辱革命先烈刘胡兰的不当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甘肃公安网安部门会同江苏公安网安部门快速处置,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处罚,并永久封禁有关网络账号。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侮辱革命先烈,严惩!


英雄为国牺牲,竟遭人无端抹黑非议,且相关事件时有发生,令人不齿!


这一现象,不仅暴露出部分网民法律意识淡薄,更反映出他们对历史缺乏敬畏之心,折射出爱国主义教育仍需加强。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77年前,在敌人的铡刀下,刘胡兰烈士毫无惧色,宁死不屈,牺牲时尚不满15岁,毛主席为她亲笔题写“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她的事迹激励了无数人,她的故事,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勇于斗争的象征,是我们应该铭记和传承的宝贵财富。在这样铁证如山不容辩驳的历史面前,竟还有人公然“唱反调”,肆意侮辱这位牺牲时年龄最小的党员,怎会不令人气愤!


英烈精神浇筑着民族的精神基因,夯实着社会的信仰根基。随着互联网上信息发布门槛日益降低,海量的信息中也充斥着不法分子刻意捏造的谣言,让人难以辨别真假,部分网民习惯了碎片化的阅读,错将那些捏造的只言片语当作真相,进行二次传播,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还有部分人受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影响,以所谓“还原历史真相”为由,歪曲历史、诋毁英烈,引发众怒。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要有底线。在互联网上将革命先烈污名化、娱乐化,试图以此来博眼球、引流量,严重伤害了公众的情感,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必须引起足够警惕和重视。


对此,有关部门要积极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维护英烈形象和英烈家属的合法权益;在爱国主义网络舆论空间被侵犯时积极应对,主动设置议题,批驳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弘扬爱国主义主旋律;推动文学艺术创作坚持弘扬正能量的导向讴歌英烈,探索用更生动、更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英雄故事……


先烈用鲜血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既然有人无视先辈的牺牲,自然有法律严惩,教他什么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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