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士于2022年7月在郫都区某健身机构办理了一张为期一年的健身年卡,由于自身工作等原因导致过期无法使用,随后向该机构申请退费。因单方面违约且未签订任何相关合同,该机构未予以办理退费。其后该女士因未能提供足够有效的证据,在尝试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过程中未果。
某女士于2023年5月在郫都区某篮球培训机构为孩子报名了篮球培训课程,后因前期宣传效果与课程体验感落差较大遂向该机构申请退费。机构只同意退剩余课时费的70%,另外30%被认定为违约金(手续费)。该女士对机构的退费方式不予认同,便提供当时与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通过司法途径最终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进行扣除退费。
从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合同的重要性,特别是预收费项目,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对于退费情况的责任、权益以及违约金等涉及经济利益的认定条款,必须书面签字盖章确认。例如:折后办卡使用一段时间后,退费是否按照折后标准还是原价标准进行退费,必须在合同中明确。
因此郫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体育消费时,优先选择投诉少、服务好、信誉高的体育机构进行培训健身,同时请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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