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
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
(第二十二场)
——《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专场
实录
(2024年11月28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四级调研员茹英英: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回来,继续参加海南省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本场发布会是“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二十二个专场——《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专场。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海南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办(省委农办)主任李逊敏先生,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潘文利先生,海南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张建明先生,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林振能先生,请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海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办(省委农办)主任李逊敏先生做主发布。
中共海南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办(省委农办)主任李逊敏: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和新闻界的朋友们见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人口高质量发展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基石和支撑,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综合考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加快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和持久动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省委财办牵头,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了《实施意见》。下面我将向各位媒体朋友介绍《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
2023年5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必须着力提高人口整体素质,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委财办牵头组织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民政厅等二十余家单位围绕“积极推动海南人口高质量发展 为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实人力资本支撑”深入调研,形成多篇研究报告。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省委财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海南实际,起草了《实施意见》。
(二)主要考虑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2035年远景目标,到2035年,自由贸易港制度体系和运作模式更加成熟,海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走在全国前列,成为我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人口是基础性、全局性、长周期、慢变量的因素,要通过全面认识、正确看待、主动适应、积极引领全省人口发展新形势,以系统观念统筹谋划人口发展,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人力资源支撑。一是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合理的人口规模。要加快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一体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完善和落实财政、税收、医疗、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不想生、不敢生、不能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通过优化人口质量和结构,为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持。要全面提升人口综合素质,把教育强省作为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工程,推进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融合发展,提高教育结构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契合度。三是通过培养、引进、留住、用好人才,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要强化人才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建立领军人才、科创人才、企业家人才、职业技能人才、产业工人等多层次多元化人才梯队,补齐人才短板,为四大主导产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发掘“银发”人力资源,建设海内外“人才飞地”;鼓励各类主体创新创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四是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顺应人口变化新趋势,统筹推进人口增量地区新型城镇化和人口减量地区生态产业化,不断优化区域经济布局,完善适配人口跨区域流动的公共服务供给和公共资源配置体系。
(三)主要特点
从政策取向上,我们重点从“管生”“管养”“善引”“促留”等领域发力,注重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和引进留住人才双轮驱动,提出有含金量的政策举措。
一是提高家庭生育意愿。明确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推动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基金直接发放给生育职工本人,对我省新生儿出生当年参加海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将适宜的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分娩镇痛等纳入医保,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休假规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二是解决“孩子有人带”问题。提出拓展社区嵌入式普惠托育功能,推动实现镇街社区“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全覆盖,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执行,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支持家庭托育点建设,完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
三是更大力度吸引用好留住人才。提出以产业发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生活方式吸引留住人才,支持市县放宽人才落户条件,允许先落户后就业,培养更多技能专业人才,扩大和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升级海易办平台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护照注册功能,实施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一窗通办、同时发证”,提高外国人和港澳台居民在琼生活工作便利化水平。
我就先介绍到这,谢谢大家!
茹英英:
感谢李逊敏先生对实施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考虑、主要特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解读。
接下来,进入答记者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机构。现在开始提问,请举手示意。先请第三排这位女记者提问。
凤凰网记者:
本次《实施意见》中提到“增加普惠育幼服务供给”,请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是如何推动托育服务发展的,有什么具体举措吗?谢谢!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潘文利: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将做好托育服务工作作为促进我省人口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我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明确托育服务发展目标和任务。2020年5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十四五”末,各市县分别建成1家以上公立型或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全省公立型和普惠性婴幼儿在托覆盖率不低于30%,其中公立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托婴幼儿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2023年,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海南省托育服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清晰谋划“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路径,计划到2025年底全省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同时,海南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成立海南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齐心协力,共同推动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二是做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满足群众的托育需求,经省人大票决,2024年我省将新增托育托位数量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省级财政投入6250万元,给予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建设补贴,计划新增6250个托位,以达到2024年千人口托位数4.0个的目标。在各级卫生健康委的努力推动下,目前,6250个托位均已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同时,各市县还结合实际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进托育服务事业发展。如,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和管理办法》,建立了差别化的普惠性托育机构财政资金补助拨款制度。儋州市出台惠普性民办托育机构扶持政策,给予惠普性民办托育机构定额补助,所需资金由财政部门统筹保障,起到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三是强化人才培养和规范化管理。我省大力发展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将托育、护理相关职业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目录,将托育、护理职业培训纳入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范畴,通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海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和琼台师范学院等高等院校均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着力培养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人才队伍,保证从业人员质量。为提升托育机构服务质量和规范管理,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联合多部门印发了《海南省托育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海南省幼儿园托班开设及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及《海南省托育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对托育机构的监管职责,促进规范办托。各市县也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出台托育机构设置管理、登记备案等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通过上述措施,我省托育服务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供给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已初见成效。
海南日报记者:
我省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都有哪些支持政策?谢谢。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处长林振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落实《实施意见》,新生儿参保方面主要有两大政策:第一,新生儿自出生90天内(包含90天)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当年度和次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简单理解就是“新生儿参保一年即享受两年基本医保待遇”;第二,自2025年1月1日起,我省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预计将为我省2025年出生的约9万新生儿提供3600万元的财政资助,简单理解就是“新生儿两年基本医保待遇,财政全额兜底,个人无需缴费”。
三沙卫视记者:
请问,民政部门在促进养老事业发展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谢谢!
海南省民政厅二级巡视员张建明: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积极采取一系列措施。
一是在优政策上下功夫。推动出台《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海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30余项法规及政策性文件,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累计为8800余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提供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19万余人次,为全省5万余名经济困难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在海口、文昌等7个试点市县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切实发挥了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领域“兜底线、保民生”的职能作用。
二是在优服务上下功夫。“十四五”以来,我省着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养老服务设施、落实老年人福利措施,目前全省运营养老机构132家,总床位数1.08万余张,建成2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3家日间照料中心,总体上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保障体系。持续优化“高龄补贴”智能快办流程,累计办件300万件,发放高龄补贴和长寿补助金10亿元。
三是在优供给上下功夫。因地制宜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模式试点,推动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目前全省建成10个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带动3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辐射提供居家上门养老服务1万余人次,投入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104个,累计服务老年人44万人次,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大力抓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增加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供给,推动形成“兜底有保障、普惠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请问在生育政策支持方面,我省有哪些举措?谢谢。
潘文利: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举措。
一是以生育政策为指引,让群众乐于“生”。从假期方面,在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增加三个月,设立0—3岁父母育儿假,明确女职工哺乳假等规定。从生育保险方面,删除《生育保险条例》中“不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基金不予支付”的相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与是否符合生育政策脱钩。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还优化了省本级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流程,2024年1月1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业务,均可享受“免申即享”业务服务。从生育补贴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出台生育补贴政策。目前,五指山市、万宁市及陵水黎族自治县已出台生育补贴政策,给予二、三孩家庭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5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生育补贴。我省将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尽快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同时指导市县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切实降低生育成本,鼓励符合政策生育条件的家庭生育二孩、三孩,促进全省生育水平的提升。从医疗保障方面,省医疗保障局与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辅助生殖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将13个辅助生殖类和“无痛”分娩、植入前胚胎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大幅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升全省群众生育体验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以医疗卫生为保障,让群众敢于“生”。我们着力提升出生缺陷防治服务能力。联合省民政厅协同推动婚育一站式服务,目前10个市县建立了婚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我省出生缺陷救助项目,组织项目实施机构积极开展救助,组织专家进行线上专家复审,加快完成救助任务,目前结构畸形、遗传代谢病救助完成率100%。抓好新生儿疾病防治,实施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治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项目。2024年1—10月,全省免费为7.38万名新生儿提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服务、遗传代谢病筛查服务、听力筛查服务,筛查率均超过97%,141例先心病确诊阳性患儿已接受手术治疗并申请补助。开展听力障碍患者干预救助项目。2024年以来已经完成10例人工耳蜗植入、4例助听器验配。持续开展婚孕前和孕期夫妇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2024年1—10月累计为9.36万对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期地贫筛诊服务,阻断重型地中海贫血胎儿44例,大大减轻了地贫患儿家庭负担和精神痛苦。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台风“摩羯”到来前,省卫生健康委锚定母婴安全“零死亡、少伤害”的目标,于9月3日迅速组织市县各级政府、市县卫健部门、妇幼保健系统,摸排临产孕妇、点对点逐一动员、快速调配医疗资源、妥善安置入院待产、政府承担待产费用,确保了台风期间所有孕产妇“零死亡、零伤害”,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危难时刻对妇女儿童的友善、关爱和温情,筑牢了生育友好型社会根基。
三是以普惠托育为抓手,让群众放心“生”。截至2024年10月,全省已有招收3岁以下的婴幼儿托育机构1158家。开设托班的幼儿园244个,其中公办幼儿园23个,民办幼儿园221个;单位(企事业)托育机构5家,营利性机构335家。全省建有托育托位39505个,其中普惠性托位14661个。我们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3岁以下幼儿,坚持公益性、适应多元需求,多渠道扩充普惠育幼服务供给。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持续提升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优化产科关爱服务,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推动海南自贸港人口高质量发展。
海南特区报记者:
我省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都有哪些便民举措?谢谢。
林振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为了切实做好我省新生儿参保服务,主要采取了三条措施:第一,打通数据壁垒,让数据多跑路,让新生儿父母少跑腿。通过串联医保信息平台、出生实名信息管理系统,实时掌握辖区内新生儿出生情况,落实新生儿出生即可在医院办理参保登记;第二,容缺参保,对尚未办理出生证明的新生儿我们也想办法实行容缺参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第三,配合做好“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实现新生儿落地即参保、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领“一站式”办理。
茹英英:
谢谢林振能先生的回答,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吗?如果没有,本场发布会的答记者问环节就到此结束。会后,大家如果有进一步的采访需求,请与我们省新闻办的现场工作人员联系,也请大家关注“海南发布”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各位记者朋友们,人口高质量发展是自贸港建设的基石和支撑,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希望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加大对《实施意见》的宣传报道力度,为海南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最后,再次感谢4位发布人,感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积极参与。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