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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百姓身边真实案例,警惕触及法律红线。《平“检”说法》今天关注:烟草买卖需许可,无证经营要不得
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经营销售烟草,需要有相关的证件,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司或者个人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件,无证经营销售香烟等产品会怎样呢?
近期,平利县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案件,2023年以来,平利县域内一商店经营者王某某,经常去县域内乡镇商店收购香烟,然后将这些香烟摆放在自家商店进行销售。但王某某的商店却并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审查,王某某因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销售香烟89686元,构成非法经营罪。
【检察官提醒】烟草是国家特种经营产品,买卖烟草需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能在未获得烟草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经营销售烟草,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来源: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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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柯 鹏 编 辑:张 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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