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辖区餐饮服务单位质量安全水平,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更好地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大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察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部分餐饮店从店容店貌、卫生环境、物品摆放是否规范、餐厨垃圾是否及时清理、餐饮油烟治理等方面开展了随机检查。现对检查情况进行公布(企业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
红 榜
经营者名称:察雅县第二小学食堂
经营者地址:察雅县第二小学
上榜理由
1.证件齐全,悬挂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
2.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公示栏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件从事生产加工经营;
3.供货商资质齐全,并已对外公示;
4.就餐场所宽敞明亮,店内显著位置处张贴反餐饮浪费等宣传标语,营造反对食品浪费、崇尚节约等氛围;
5.菜刀砧板分类管理,消毒及明显标识颜色;
6.加工场所干净整洁,“三防”措施设备合理到位;
7.食品原料排放整齐,贴有基本情况标识卡;
8.食品留样容器、标识和记录等规范,并落实双人双锁管理。
黑 榜(1)
经营者名称:察雅县聚福老麻抄手店
经营者地址:察雅县德西林卡7A006号
上榜理由
1.后厨整体卫生脏乱差、油污重、卫生不达标;
2.食品原材料及物品摆放杂乱;
3.操作间吊顶脱落,“三防措施”不到位;
4.垃圾桶不符合标准;
5.店内无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
6.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符合国家标准。
黑 榜(2)
经营者名称:察雅县毛力螺蛳粉店
经营者地址:察雅县中央广场A7-008号
上榜理由
1.后厨操作间脏乱差、油污重、卫生不达标;
2.后厨设施设备清洗维护不及时,烧烤架油污重;
3.垃圾桶不符合标准;
4.操作间内存放私人用品;
5.店内无反食品浪费宣传标语;
6.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不符合国家标准。
对于“黑榜”商家,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察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行持续跟踪检查,针对限期未整改的商家,将采取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强制措施。
针对整改到位的商家并长期保持者,将予以撤销“黑榜”,并列入“红榜”。被列入“红榜”的食品经营单位要继续保持规范经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谢凯
审核|张永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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