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孩子,也是犯罪!
时事
2024-12-23 23:57
河南
关于写文这件事情,我一开始还定个表,提醒自己不要忘了写个小短文,给大家道个晚安,但现在一到这个点儿居然不自觉就想起来这事儿。一开始想就写个三四百字就行。毕竟以我的才华,再写多一点就是纯粹自己难为自己。所以,我觉得如果条件允许,接下来我还都会继续跟大家聊下去。12月21日,湖南岳阳发生了一件让人很不舒服的事情。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儿,在电梯里故意对着一个小女孩儿裸露下体,而且还是两次。电梯视频监控是不容置疑的证据,而且邻居说这个孩子干这样的事情不是一次两次了。
我相信,就按照现在的技术手段,找到这个男孩儿没有任何问题,但问题是如何处置他。
我不喜欢讨论社会的是是非非,也并不熟悉法律规定,但从朴素的情感上来说,真的不能接受这样的事情,也不能接受这孩子不被严肃处理。
我知道他还是个孩子,但谁也不能否认他的行为是犯罪。
我学历史很多年了,虽然学的不精,但我确定,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恤幼”,绝对不是无条件的“骄纵”。杀人者才9岁,按照当时律令,10岁以下犯罪是可以“宽宥”的。
但案件最终结果没有“宽宥”他,因为法律得到了解释:
“十岁以下斗殴毙命之案,如死者长于凶犯四岁以上,准其依律声请。若所长止三岁以下,一例拟绞监候,不得概行声请。”也就是说,如果行凶者和受害者之间相差3岁以内,就直接判绞刑,而且不得上“声请”。但如果一个孩子,公然对一个女孩子裸露下体,而且不是一次两次,却不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又从哪儿感受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呢?花园之所以是漂亮的,是因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但很多人却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如果一个花园想要保持漂亮的样子,就必须要果断除掉那些顽劣的杂草。我一直不期待世界上每一个人都能去为善,但真的希望所有人都不去作恶。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