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商务局发布
遴选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泰州市家装家居改造
补贴活动支付平台的公告
支付平台应按照本次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要求,负责为政府部门、销售单位、个人消费者和审计机构等提供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服务、企业(单位)对接服务、补贴资格核验、补贴商品信息录入、销售数据收集、补贴资金监控、发放及补贴政策宣传等工作。具体如下:
1. 制定服务方案。负责制定详细服务方案,明确人员与技术保障、平台服务内容、补贴活动参与流程、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等内容。
2. 搭建支付平台。根据我市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政策实施需求,开发满足活动需求的支付平台、消费者购置补贴申报平台(针对前期用户)。根据需要,为市级及各市(区)商务、财政等部门提供相应服务权限。负责开发并提供支付服务,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
3. 建立补贴企业及商品库。根据活动要求,与市商务等部门审核通过的参与商户完成对接,建立适用补贴条件的企业库、商品库,及时在平台内录入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商品信息,并做好归类管理和持续维护工作。
4. 审核补贴资金。通过后台系统将消费者户籍信息、身份信息、地理位置、购买产品等与细则相关要求进行比对,对消费者拟购买的产品品类是否享受补贴资格进行审核。根据补贴资金管理要求,协助做好补贴资金兑现等相关工作。
5. 归集补贴信息。依托参与商户报送的信息,归集与补贴相关的销售端数据和消费者信息。负责对商户进行操作培训、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督促、指导商户完整、准确地填报信息数据。活动结束后,将全过程活动资料整理存档。
6. 提供数据分析。活动期间,按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统计和分析。活动结束后,提供完整分析报告,有关数据真实、完整,客观展示本次活动对全市经济发展的促动效果。
7. 开展宣传推广。指导企业多渠道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推广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活动、门店终端宣传、新媒体宣传等,提升社会公众对政府补贴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8. 开展风险监测。负责加强补贴活动的风险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套取补贴等不法行为。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9. 设置服务热线。在各市(区)常设服务人员,负责活动管理运营服务保障,及时解决商户在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负责应对相关舆情,安排专门客服团队负责受理商户及消费者有关政策咨询和投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开展活动问卷调查,汇总形成调查报告。
10. 接受监督管理。支付平台应按照活动要求,规范开展相关经营活动。配合政府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如发现有违规骗取补贴等行为,依法追责。
11. 其他相关工作。政府部门提出的其他与补贴活动相关的各项工作。
1. 在我市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资质;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具备与政府合作发放消费券(消费补贴)项目经验,且合作中从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根据家装家居改造补贴活动开展的复杂性,自行选取第三方审核机构在活动主办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全过程监督审计,并出具最终审核报告;能够整合其他资源或安排配套专项资金用于改造补贴活动,形成叠加效应,扩大宣传造势,推进活动开展。
3. 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和类似补贴活动运营服务的能力。支付平台、消费者补贴申报平台系统安全性应符合国家信息安全要求,具备较强的人员、技术及资金的保障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普适性、通用型较强的支付载体,以保障补贴活动高效、平稳、安全实施;具备自研软件系统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并按照活动要求升级迭代软件系统,及时调整更新模块功能;补贴活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3年;具备通过支付平台位置定位核验线下交易行为是否在泰州市内、在参与活动的企业(单位)的能力;支持银行卡刷卡和二维码交易,不得强制商户和消费者在活动期间新开与补贴无关的银行账户、购买任何设备。
4. 具备较强的工作协调组织及宣传发动能力。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平台覆盖人群较广,消费者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服务商户覆盖家装家居等消费领域,且能对商户按区域和分领域进行有效管理;具备与商户服务对接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设有专业化服务人员,及时开展补贴商品信息录入与校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活动对接和联调测试;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及时受理补贴活动期间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具备较强的宣传发动能力,能够利用自有平台及其他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度;能够积极整合多方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放大活动效果。
5. 具备较强的风险管控能力。风险管控机制健全,能够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违规套利、骗补等行为,有效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生因平台技术服务等原因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承担赔付责任。
1. 凡有意向参与此次支付平台征选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简介、经营情况、服务能力、以往经验、风险管控方案、本次活动服务方案、支付平台信息系统、申报平台信息系统、资金支持方案等;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 企业相关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资质的复印件;
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5. 承诺书。承诺参与活动自觉服务和配合政府部门有关监督以及承诺对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1. 根据支付平台报送的材料,形成符合遴选条件的支付平台名单。
2.组织评审,由符合遴选条件的支付平台陈述、答辩。根据评审结果选定1家支付平台形成入选平台建议名单。
3. 通过适当程序确定最终名单,在市商务局官网向社会公示并公告入选支付平台名单。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订合作协议。
1. 意向参与征选的企业于2024年11月15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胶装成册)报送至泰州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受理。无论是否中选,不退还征选文件。
2. 本次征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如只有1家平台报名,经审核通过后,根据活动开展的时效性,不再另外组织征选。
3. 如有主动配资的平台企业优先考虑。
材料递送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商务局936室。联系人:燕璐、杨立飞,电话:0523-86839398,邮箱:tzyxc9333c@126.com。
特此公告。
泰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泰州市商务局
编辑:徐 慧
初审:赵 越 杨 灿
复审:刘昊宇 张 雅
终审:王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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