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
今天起
将全市尚未结清的公转商贴息贷款
陆续转回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 告
贷款转回过程中无需职工及担保人办理任何手续,贷款转回后我中心将会短信通知职工及担保人,告知贷款转回情况。贷款转回后职工仍按原有渠道进行还款,贷款承办银行将会从次月起于每月的10日、20日和30日进行扣款(10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30日遇节假日提前),已办理委托按月代扣手续的中心将会从次月起于每月的5日进行代扣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
特此公告。
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编辑:徐 慧
复审: 刘昊宇 张 雅
终审:王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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