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八届河南省督学拟聘人选名单的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和电话。不符合以上要求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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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八届河南省督学拟聘人选公示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
2024年10月17日
第八届河南省督学拟聘人选公示名单(信阳)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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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朱媛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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