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即将启用

政务   2024-10-13 10:47   河南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辖区启用以下电子监控设备。现将新增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及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序号

设备类型

地点

抓拍违法行为

1

闯红灯设备

230国道泼陂河镇街道十字路口(南、西)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
 2、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违法代码1373);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

4、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

2

闯红灯设备

337省道马畈镇甘岗路口(东、西)

3

闯红灯设备

337省道马畈镇狮子桥路口(东、西)

4

闯红灯设备

217省道马畈镇甘岗路口(东、西)

5

闯红灯设备

018县道24公里650米西(老斛山街道十字路口西)

6

闯红灯设备

殷南线南向店乡街道三里岗路口(东、西)

7

闯红灯设备

兴隆路与九龙路交叉口(东)

   

公示期为2024年10月13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公示期满后将对以上路段路口发生的交通违法进行采集、录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光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2日



版权归“信阳政务”所有 转载请标明来源

投稿邮箱|xinyangzhengwu@xyxww.com.cn

责编|翟   佳

审核|徐立明
终审|栗   萍

信阳政务
发布政务信息、解读重要政策,倾听群众声音、引导网络舆论,解答百姓诉求、提升服务水平。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