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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托养服务质量,增强残疾人生活品质,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现市残联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承接2025年度全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任务。具体条件如下:
一、服务机构准入标准
1、依法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一年以上且最近1-2年运行良好,具备承担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应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资金有保障,信用状况良好,未出现重大事故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
2、有专职管理人员,熟悉残疾人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掌握残疾人托养的相关知识。有相应服务资质人员,当年接受过相关业务培训,能够为残疾人提供专业服务。
3、有固定办公场所且通过房屋和消防等安全验收,有服务资料管理、资金管理办法、跟踪随访记录、服务过程监督、服务人员培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4、承担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要求任务按时完成、服务质量高、档案规范、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二、服务工作内容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通过寄宿制托养、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三种服务方式,为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以及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社会服务。
三、资金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
四、服务机构确定
按照“县级认定、市级备案、评估考核、择优去劣”的原则确定托养服务机构,实施准入目录制规范管理。没有列入服务目录制的机构,不能承担托养服务工作任务。
望符合以上准入标准且有承担托养服务项目意愿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等,于2024年10月20日前到县残联教育就业股咨询报名。
咨询电话:0359-2331605
临猗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