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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2024年关于征集就业见习岗位
和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根据《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和《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运城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运人社局发〔2023〕26号)文件要求,现面向全县征集就业见习岗位和符合条件的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就业见习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临猗县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能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且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就业见习单位,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拟申报的就业见习单位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上经办,跳转至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登录,之后点击法人服务,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进行就业见习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持: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临猗县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3.企业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离校2年内(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城乡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符合条件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shanxi.gov.cn/),点击网上经办,跳转至人社一体化平台,进行注册,登录,之后点击个人服务,即可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见习人员需持:1.见习人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见习人员电子学历备案表;3.《就业创业证》(求职登记/失业登记);4.临猗县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附件2)。就业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每个人只能参加一次享受补贴的就业见习活动。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参加就业见习人员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费,见习人员见习满15个工作日(含)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未满15个工作日的,不予发放。人社部门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就业见习补贴。就业见习单位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我县工伤保险工亡一次性赔付标准大致相同。人社部门按照每名就业见习人员240元的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补贴。临猗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