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羽毛球协会全民健身积分赛
2024郴州“大中矿业”林丹杯羽毛球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一)男子单打、混合团体
日期:2024年7月18日—21日(共4天)
地点:主赛场-郴州体育中心林丹羽毛球俱乐部
(二)青少年组
日期:2024年7月17日—21日(共5天)
地点:主赛场-郴州体育中心林丹羽毛球俱乐部(决赛)
分赛场-中国排球湖南郴州体育训练基地(决赛前)
三、竞赛组别、项目
(一)男子单打(16岁及以上,2008年及以前出生)
(二)混合团体(16岁—50岁,第一混双、男双、第二混双)
(三)青少年组
A组:9岁及以下(2015年及以后出生)
B组:10岁—11岁(2013—2014年)
C组:12岁—13岁(2011—2012年)
D组:14岁—15岁(2009—2010年)
青少年竞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参加办法
(一)男子单打
1、所有身体健康、16岁或以上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2、采用线上报名+线下邀请报名。
(二)青少年组
所有身体健康、适龄的运动员均可参加。
(三)混合团体
1、采用线上报名+线下邀请报名;
2、混合团体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运动员4-6名,女运动员2-4名;
3、运动员可兼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不可兼项。
(四)运动员不得跨项目、跨队伍参赛报名。
(五)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人(队)数的实际情况提前截止报名。
(六)运动员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3日— 7月7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
方式1、关注“林丹羽毛球公开赛”微信公众号
点击公众号页面下方的“赛事报名”-点击“男单、混团报名入口或青少年报名入口”-提交运动员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方式2、扫码报名:
温馨提示:如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林丹杯服务18926112669(微信同号)解决。
3、服装要求
(1)组委会将为参赛运动员现场赠发1件文化衫,请在报名时根据尺码图填写好码数,未填或错填将随机赠发服装。
(2)报到时统一签到领取服装,服装一经发放原则上就不再进行尺码、款式的调换。
4、运动员证照片要求
注:请运动员报名时上传个人近期一寸证件照,底色不限。组委会拒绝接受翻拍、生活照等不规范照片,照片不合格将审核不通过。
5、外籍运动员如无法自行登录系统报名,建议由中国的领队、教练或朋友代报名。
(三)报到
1、青少年组报到时间和地点:7月16日14:00—20:00,分赛场-中国排球湖南郴州体育训练基地报到处。
2、男单和混合团体报到时间和地点:7月17日14:00—20:00,主赛场-郴州体育中心林丹羽毛球俱乐部报到处。
3、联系人:林丹杯服务 18926112669。
4、所有运动员凭身份证、护照、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报到。
5、官方微信联系群
组委会将建立赛事官方微信群,请报名成功的运动员扫下方官方微信号二维码,组委会邀请入群,添加时请备注(郴州林丹杯+青少年组/男单/混团+姓名)。
六、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23),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次比赛竞赛办法。本次比赛不使用固定高度发球规则,执行替换规则。
(二)所有项目第一阶段均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制。
(三)记分方法:
1、单项赛(青少年组和男单):
(1)第一阶段:采用31分一局制,16分间歇并交换场区;30平时,先得31分的一方胜该场。
(2)第二阶段:决赛前的比赛仍采用每场一局制。冠亚军决赛则采用三局两胜,21分每球得分制;20平时,领先2分一方胜该局;29平时,先得30分的一方胜该局。
2、混合团体赛:
(1)出场顺序:见补充规定。参赛选手不允许兼项。
(2)小组赛阶段打满三场,第二阶段采用三场两胜制(即见二收);
(3)团体赛记分方法:采用31分一局制,16分交换场区;30平时,先得31分的一方胜该局。
(四)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五)相关规定
1、弃权: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并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七、比赛用球
比赛用球:待定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男子单打奖金
男子单打前四名奖励奖金和奖牌,第5至第32名颁发奖金。
(二)混合团体奖金
混合团体前四名奖励奖金和奖牌,第5至8名奖励奖金。
(三)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所有奖金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以上为税前金额,税金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四)青少年组奖励
青少年组前四名颁发奖品、奖牌和证书,第5名至8名奖励证书。
(五)若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名(队),将采取减二录取;若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4名(队),将取消该项目比赛或更改该项目为表演赛等。
九、名单公示及抽签
(一)名单公示:报名截止后公示2天。公示期内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组委会反映并提供材料,未提供者不予受理。公示截止后,不再接受运动员资格申诉,包括比赛期间。
(二)抽签:所有第一阶段的比赛由编排组在仲裁和裁判长的监督下用电脑抽签,实行同一单位(或俱乐部)的不同队回避。
十、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
1、青少年单打160元/人;
2、混合团体900元/队;
3、男子单打300元/人;
4、报名审核通过后不予退费。
(二)参赛费包含比赛10万元人民币保额的运动伤害险。
(三)运动员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裁判员
仲裁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申诉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裁判员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未设仲裁时提交给裁判长),并缴纳人民币1000元作为申诉费保证金。申诉成功,保证金退还;申诉失败,保证金不再退还,将纳入大会奖励基金。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开始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运动员比赛资格;该运动员与其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或追罚。
十三、参赛运动员有义务配合组委会参与赛事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