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规程 | 2024新昌林丹杯羽毛球公开赛竞赛规程

文摘   2024-10-11 16:31   广东  


2024新昌林丹杯羽毛球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浙江省羽毛球协会

主办单位:新昌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昌县委宣传部、新昌县教育体育局、新昌县体育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丹辉(广州)体育文化有限公司、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新昌县羽毛球协会

二、竞赛日期、地点

(一)竞赛日期:

1、男子单打:11月22日-24日(共3天)

2、混合团体:11月22日-24日(共3天)

3、青少年组:11月23日-24日(共2天)

(二)竞赛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小球中心

三、竞赛组别、项目

(一)男子单打(16岁及以上,2008年及以前出生)

(二)混合团体(16岁—50岁,第一混双、男双、第二混双)

(三)青少年组

A组:7岁及以下(2017年及以后出生)

B组:8岁—9岁(2015—2016年)

C组:10岁—11岁(2013—2014年)

D组:12岁—13岁(2011—2012年)

E组:14岁—15岁(2009—2010年)

青少年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参加办法

(一)男子单打

1、所有身体健康、16岁或以上的运动员报名参加。

2、采用线上报名+线下邀请报名。

(二)青少年组

1、所有身体健康、适龄的运动员均可参加。

2、每人最多可报一个单项。

(三)混合团体:

1、采用线上报名+线下邀请报名。

2、混合团体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男运动员4-6人,女运动员2-4人。

3、运动员可兼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不可兼项。

(四)运动员不得跨项目、组别、跨队伍参赛报名。

(五)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人(队)的实际情况提前截止报名。

(六)所有运动员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方可参赛。

(七)赛事及赛事所在地宣传需要,主办方及承办方有权在与本次赛事相关的前提下无偿使用参赛人员的肖像权。

(八)获奖运动员根据组委会需要无偿为林丹杯赛事及本届赛事所在城市进行宣传配合。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10月15日12:00至11月7日12:00;

(二)报名步骤

1、关注“林丹杯羽毛球公开赛”微信公众号:

2、点击公众号菜单栏左下角“报名入口”,选择“青少年组/男单混团”报名:

温馨提示:如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林丹杯服务18926112669(微信同号)解决。

3、服装要求

(1)组委会将为参赛运动员现场随机赠发1件文化衫。

(2)报到时统一签到领取服装,服装一经发放原则上就不再进行尺码、款式的调换。

4、运动员证照片要求

注:请运动员报名时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底色不限。组委会拒绝接受翻拍、生活照等不规范照片,照片不合格将审核不通过。

5、外籍运动员如无法自行登录系统报名,建议由中国的领队、教练或朋友代报名。

(三)报到

1、报到时间:

男单和混合团体报到时间:11月21日14:00-20:00;

青少年组报到时间:11月22日14:00-20:00。

2、报到地址:见补充通知。联系人:林丹杯服务 18926112669。

3、所有运动员凭身份证、或护照、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报到。

4、官方微信联系群

组委会将建立赛事官方微信群,请报名成功的运动员扫下方官方微信号二维码,组委会邀请入群,添加时请备注(新昌林丹杯+青少年组/男单/混合团体+姓名)。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最新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2023),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次比赛竞赛办法。本次比赛不使用固定高度发球规则,执行替换规则。

(二)所有项目第一阶段均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交叉淘汰制。

(三)记分方法:

  1、单项赛(青少年组和男单):

(1)第一阶段:比赛采用每场一局31分每球得分制,16分间歇并交换场区,先得31分的一方胜该场。

(2)第二阶段:决赛前的比赛仍采用每场一局制。冠亚军决赛则采用三局两胜,21分每球得分制。20平时,领先2分一方胜该局,29平时,先得30分的一方胜该局。

2、混合团体赛:

(1)出场顺序:见补充规定。参赛选手不允许兼项。

(2)小组赛阶段打满三场,第二阶段采用三场两胜制(即见二收);

(3)每场团体赛记分方法:采用31分一局制,比分为30平时,先得31分的一方胜该局,16分交换场区。

(四)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记分方法可能会做出相应调整。

(五)相关规定

1、弃权: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2、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并取消该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

(六)比赛用球:待定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男子单打奖金

男子单打前四名奖励奖金和奖牌,第5至第32名颁发奖金。

(二)混合团体奖金

混合团体前四名奖励奖金和奖牌,第5至8名奖励奖金。

(三)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所有奖金需缴纳20%个人所得税,以上为税前金额,税金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四)青少年组奖励

青少年组前四名颁发奖品和奖牌,第5至8名奖励奖品。

(五)若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8名(队),将采取减二录取;若某项目报名人数不足4名(队),将取消该项目比赛或更改该项目为表演赛等。

八、种子选手设置(试行)

(一)男单:截止报名后,根据当周世界羽联世界排名前200名或往届林丹杯冠亚军成绩作为种子选手。

(二)混合团体:截止报名后,根据有当周世界羽联世界排名前200名或健将级运动员的人数作为种子队伍。

(三)青少年组根据往届林丹杯冠亚军成绩作为种子选手。

九、名单公示及抽签

(一)名单公示:报名截止后公示2天。公示期内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者须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组委会反映并提供材料,未提供者不予受理。公示截止后,不再接受运动员资格申诉,包括比赛期间。

(二)抽签:所有第一阶段的比赛由编排组在仲裁和裁判长的监督下用电脑抽签,实行同一单位(或俱乐部)的不同队回避。团体赛第二阶段小组第1名按组序进入1、3、6、8号位,第2名按照同组两队第1轮不相遇原则人工抽签进入2,4,5,7号位。

十、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

1、青少年单打160元/人;

2、混合团体900元/队;

3、男子单打300元/人;

4、报名审核通过后不予退费。

(二)赛事服务费包含10万元人民币保额的运动伤害险。

(三)运动员差旅、食宿及医疗等费用自理。

十一、仲裁、裁判员

仲裁及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二、申诉

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员,裁判员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裁判员的裁决有异议者,可由领队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未设仲裁时提交给裁判长),并缴纳人民币2000元作为申诉费保证金。申诉成功,保证金退还;申诉失败,保证金不再退还,将纳入大会奖励基金。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说服开始计算时间)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运动员比赛资格;该运动员与其他运动员的比赛成绩全部取消。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将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或追罚。

十三、本规程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赛事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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