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及定点医疗机构公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脱贫地区县域大病专项救治有关工作,现将我市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及定点医疗机构公示如下:
一、大病专项救治30种大病病种
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白内障、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
二、大病专项救治模式
针对脱贫地区罹患30种大病的患者,且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照“自愿原则”和“定定点医疗机构、定临床路径,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模式实施诊疗,同时加强医疗行为监管,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
三、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分级分类、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对30种大病的定点救治医院进行确定,市级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为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县级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为各县(市、区)二级综合医院。对于不具备诊疗条件的病种,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治疗。
编辑 | 陈安鸿
责编 | 蓝英玲
审核 | 熊 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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