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投标文件时,往往需要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但你是否曾经因为对身份证正反面的理解有误,而导致在投标文件无效的呢?
很多人可能会直观地认为,身份证上有人像的一面是正面,而有国徽的一面是反面。但实际上,根据《GA 448-2021 居民身份证总体技术要求》的规定,身份证的正面实际上是印有国徽的一面,而人像面则被称为反面。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不妨查阅一下《身份证正反面你分清了吗?判断依据有了》这篇文章,里面有更详细的解释。
当身份证正反面放错时,很多投标者可能会担心自己的投标会被废标。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合法也不合理。
根据《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要求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形式时,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的投标。
这意味着,即使身份证正反面放错,也不应成为废标的理由。因此,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因为身份证正反面放错而被废标,你可以根据以上法律依据进行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三、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
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
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