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围绕“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三部曲,在全省率先建立专家开、评标现场不良行为发现、记录、报告工作机制,把规范评标专家管理“小切口”,作为规范提升全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的“突破口”,为全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越来越“优”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明确管理主体。进一步明确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作为专家评标现场行为管理的责任主体,压实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的责任,按照“防范未然、独立公正、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原则,构建监督和管理协同发力机制,确保专家现场不良行为记录真实、报告及时。
二是行为分类管理。制度化明确16种在开、评标现场发生应当被记录报告的两类情形,一类是评标专家应回避而不回避、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收受利害关系人财物等11种属于违法违规的情形,另一类是评标专家违规进出封闭评标区、违反评标工作纪律等5种属于扣除专家积分的情形。
三是规范管理流程。建立专家现场不良行为分类报送和处置反馈机制,对评标现场发现的专家不良行为,由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三方共同确认,由交易中心分类报告涉及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7个工作日内推送信息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进行公示,“晾晒”负面信息,实现不良行为发现、处置、公示闭环管理。
一是主动服务专家入库。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融媒体等多渠道征集符合条件的专家,为专家入库申请、信息修改、积分修正等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定期审核专家入库申请,严把入库标准,及时清理出库不符合条件的专家。
二是规范专家执业评价。建立“1234”评标行为管理规范,客观记录、评价专家执业情况。即编制“1”份通用的评标须知;明确了违法违规情形和扣除专家积分情形“2”类应当报告的不良情形;常态化开展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交易中心“3”方评价;制定封闭评标区、见证、监督、专家“4”项场内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执行力度,做到事事有留痕,件件可追溯。
三是优化评标评审软硬件建设。建成77个评标工位,实现专家评标物理“隔离”,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工位“大循环”,解决文山州评标专家分布不均、“常委专家”等难题。同时,在全省率先探索政府采购项目工位制评标工作,确保进场交易项目评标活动规范有序;与广西百色市签订《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备忘录》,建立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机制,实现专家资源共用共享。
四是协同监管压实责任。明确州、县两级420名网格化监督责任人,做到进场交易项目行政监督全覆盖,强化交易秩序场内管理,严肃查处和纠正专家违纪违规行为。
一是交易项目实现“零投诉”。今年州、县两级已完成531个主场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作为客场协助其他州(市)完成1270个项目的评审,客场服务项目为主场项目的2.4倍,提供了规范、高效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并实现“零投诉”。
二是专家素质有了“新提高”。通过提供优质服务和认真抓好招标投标领域评标专家专项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文山州在库专家314名,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专家队伍初具成效。
三是专家管理“常态化”。强化见证服务,完成1149个进场交易项目专家日常评价,对评标专家未按规定佩戴身份标识牌等违规行为进行纠正4人次,作为客场发现并推送1名专家“迟到”情况。全州共清退5名评标专家出库、约谈5名评标专家、行政处罚20余人次、移送问题线索8个。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山州政务服务局
编辑:董飞
校对:唐雪娇
制作: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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