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一
2024年2月23日凌晨4时35分许,江苏南京市雨花台区某小区居民住宅6号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2人重伤、42人轻伤或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3300余万元。
经调查,火灾原因为小区某住户停放在6号楼2单元东侧架空层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热失控起火,引燃周边电动自行车和住户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的可燃物,在烟囱效应作用下,燃烧产生的火焰和高温有毒有害烟气快速突破天井内部分住户外窗至室内,多种因素叠加导致火势扩大蔓延,造成人员伤亡。
主要问题:
01
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
涉事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企业违规出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02
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
涉事车主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网络购买使用个体经营者非法生产销售的超标大容量锂离子电池。
03
公共区域堆放可燃物
起火建筑部分住户在天井内违章搭建并堆放可燃物。
03
消防安全管理未落实
各有关部门和涉事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叠加聚合性安全风险认知能力不足,对高层住宅小区群众性消防宣传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能力合力不足等。
事件二
2019年5月5日6时39分,广西桂林雁山区雁山镇西龙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6人重伤、32人轻微受伤。
事发建筑是一栋六层的村民自建房,一层是门面,中间南侧是通往二至六楼的楼梯间,楼梯间北侧大厅是电动自行车停放处;二层是架空层;三至六层是出租房,每层14间,整个建筑共有56间出租房,事发当晚住有73人。
事发当天6时39分许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处有烟冒出
约2分20秒后
出现火光
6时54分
公安和消防部门接到报警
主要问题:
01
自建房建设存在隐患
事发建筑是村民自建房,建设和出租经营均未向相关部门申办手续,六层的建筑只有一部敞开式疏散楼梯,且在楼梯口、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影响疏散逃生。
02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不合规
出租房经营者在一楼设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场所,该场所不符合广西地方标准,既没有与疏散楼梯之间设置防火分隔,又没有独立式烟感报警器、简易喷淋、智能充电桩等设施,导致起火后未及时发现,烟气沿楼梯向上快速蔓延
03
消防安全管理未落实
该建筑层层转包出租,没有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只配备了1名管理员,火灾当晚管理员在六楼房间休息,没有开展防火巡查,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初期火灾,改装电动自行车电池等行为,可能导致火灾风险增加。
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
请牢记七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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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购买不合格电动车及配件。不合格、非标或超标的电动车、电池、电线、充电器,会增加火灾风险。
2.严禁擅自改装。擅自改装电池、加装音响、照明等,容易造成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擅自解除电动车限速会导致交通事故风险增加。
3.严禁不按规定停放。严禁在未落实防火分隔、监护等防范措施的住房、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
4.严禁在非规定区域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和住宅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架空层、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不能将电池带回家充电。
5.严禁“飞线充电”。严禁采用私拉电线、乱装插座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方式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6.严禁在易燃品附近充电。电动车充电要远离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易燃易爆物品。
7.严禁长时间充电。车辆应避免充电时间过长,整夜充电且无人看管,一旦电池、电线等出现问题,极易引发火灾。
你的电动车电池安全吗?
快来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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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应依法依规建设
日常使用电动自行车
这些要点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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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赵莹 张炜航 赵心一
校对:王玥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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