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指团组织通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主要内容和流程:
1、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
3、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4、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5、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6、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评议结果的等级认定条件:
1、优秀的主要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遵守团章,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强烈的团员意识和荣誉感;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2、合格的主要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的纪律;能够执行团的决议,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能够在学习、生产、工作及其他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帮助青年进步,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基本合格的主要表现: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4、不合格的主要表现:
理想信念动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团的组织意识淡漠,不能履行团员义务、不执行团的决议,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有违法违纪行为;道德水平低下,行为失当,造成不良影响;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二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1、信息核对:团支部核实团员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2、履行义务: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并积极参加组织活动。
3、注册确认:完成团员教育评议后,团支部为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年度团籍注册。
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每个团员都应该在团组织进行教育评议后,对自己当年度评议结果进行确认,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三
两制协同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是规范团员行为、增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手段。通过两个制度的协同运作,团员可以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自我,不断提升自己,基层团组织也能更好地发挥凝聚力和战斗力。
根据团中央所发布的有关“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所指示:
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是严肃团内政治生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和责任落实。每年要对所属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三会两制一课”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团支部要将“三会两制一课”作为基本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因此,我们更应当坚守相关法则,落实两制协同,进一步规范完善我校共青团组织架构。
END
文字来源 | 《“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
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供稿丨韩艺飞 李旭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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