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
海南临高警方发布
2起电诈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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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4年1月,家住临高县临城镇长岛蓝湾小区的张女士报警称,自己接到股票投资的推销电话,然后添加了对方的微信账号,之后听信对方话术,按照对方要求下载了股票软件。
起初先小试牛刀,让张女士先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了10余万元,尝到低收入高回报甜头的张女士,按照对方推荐的新股进行投资,进而疯狂投资,前后共计向对方转账11笔,被骗金额达100余万元。
案例二
2024年10月,家住临高县临城镇的王某,接到来自上海的一个电话,对方谎称是金融证券的客服,在简单了解王某有玩股市的经历,就告知王某能够帮助他跟随北向资金主力拉升操作,每日稳定收益3%-10%,每次操作有八成胜算,于是引导王某注册虚假证券APP“瑞银证券”并使之成为会员,经过多次虚假股票拉升操作,王某最终被骗20余万元。
不法分子假借债券投资、股票投资、贵金属投资、期货投资、P2P投资、外币投资等概念,推出所谓“投资理财神器”,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宣称“内部消息”“稳赚不赔”,以高返利、按月返利、保持现金流等噱头吸引消费者关注。
第二步:虚假消息诱导
不法分子通过各类社交软件添加消费者好友,将其拉入“投资”群聊,然后冒充投资导师、理财专家,以“投资暴富案例”“直播课”骗取消费者信任,或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消费者确定婚恋关系,再以有“内部消息”“会员渠道”“特殊资源”等诱骗消费者参与投资。
第三步:虚假平台转移
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或仿冒投资平台,向消费者发送虚假链接,引导消费者下载APP进行投资,并以小额投资返利作为诱饵,不断引导消费者加大资金投入。随后不法分子迅速转移资金,甚至利用消费者急于提现的心理,以“登录异常”“服务器维护”“银行账户冻结”等名义,收取所谓“保证金”“解冻金”等,进一步扩大消费者资金损失。
来源:临高警方微信公众号
编辑:陈少婷
责编: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