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大家好!
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补贴27万,中级职称补贴9万,助理级职称补贴6万。
·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35万元/人;
·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25万/人;
·中级职称人才补贴3.8万/人。
·对新引进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技能等级以上人才,且从事该专业领域工作,与区内企业签订3年以上全职劳动合同,在该单位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给予每人每年综合补助2.4万元,最长连续补助2年。
·对在区内企业工作期间获得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分别给予每人1500元、3500元、1万元、2万元一次性技术晋升补贴。
·对在区内企业工作期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分别按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类别给予每人10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1万元一次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对新设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站单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启动资金。
·提高在站博士后资助标准,对新招收的非在职博士后,每人2年资助招收经费增加到20万元-80万元。
·对出站留豫、来豫工作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经费补助。
黑龙江
·省梯队带头人应为5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
·省人才梯队后备带头人条件应为50周岁以下副高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省级人才梯队带头人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津贴。
·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年择优资助一定数量的省级人才梯队,资助金额为20万元和10万元两个档次。
·支持建有省级人才梯队单位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给予一次性30万元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