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双月”行动第一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吉安市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全面震慑违法犯罪,全域营造浓厚氛围,以扎实工作举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聚焦“生产、经营、运输”等关键环节,吉安市公安机关组织派出所、“一村一辅警”、网格员、乡镇护林员等力量,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广泛开展拉网式排查、网格化排查,全面排查线索、清理隐患。井冈山市公安局牵头成立了公安、应急、市监、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摸排整治等各项工作。吉州分局情指、治安、督察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检组下沉督检重点场所,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泰和县公安局推进社会监控视频同步接入公安视频联网系统,实现对烟花爆竹产业链,涉及主要道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等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对全县退出花炮企业厂区门口和主要通道安装视频监控,杜绝成为非法生产、储藏窝点。吉安县公安局与应急管理局、市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排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现场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峡江县公安局对全县近期新许可的37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全面排查,检查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是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查处无证经营、非法储存等行为,最大限度消除辖区安全隐患。新干县公安局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的牌证检查、车辆安全性检查、通行安全检查,对于车辆检查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通报车辆所属企业和运管部门,从源头督促整改。
吉安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夏夜治安巡查宣防第三次集中统一行动,持续在情报会商、线索整合、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上发力,针对非法制造、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特点,全方位分析研判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震慑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万安县公安局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排查打击,深挖案件线索,行动首晚盘查社会车辆100余辆,查处2起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井冈山市公安局结合烟花爆竹非法制贩的规律特点,逐一走访排查空置院落、废旧厂房、仓库、养殖场等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累计检查批发、经营企业38家,开具整改通知书25份,查缴非法烟花爆竹50余箱。吉水县公安局加强联动执法,整合刑侦、治安、情报等警种资源、手段,严密开展线索排查,依法对18起烟花爆竹案件涉案人员处行政拘留处罚,累计依法扣押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490余箱。泰和县公安局组建警用无人机专业巡查队伍,对辖区废弃厂房、偏僻山林、复杂地段开展常态化空中巡查,搭载红外热成像对人员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储存、制售烟花爆竹行为。永新县公安局小屋岭派出所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激发群众参与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行动期间,该所受理一起群众举报某杂货店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的案件,现场查获卷装爆竹110卷、条状爆竹130条,并对违法行为人刘某予以行政处罚。
精细策划,全域发动宣传攻势
吉安市公安机关坚持宣传为先,统筹运用“线上+线下”“大屏+小屏”等多种宣传手段,多维度立体化宣传,推送烟花爆竹规范存储经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知识,全域营造烟花爆竹集中整治“双月”行动的浓厚宣传氛围,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力争专项行动取得最佳效果。吉水县公安局运用“辖区民警+挂点民警”模式,将全县283个行政村和社区划由272位民警包干走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掌握辖区内涉烟花爆竹突出问题,广泛宣传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危险性、危害性。井冈山市公安局通过入户宣传、张贴通告、悬挂标语横幅、公布举报监督电话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共张贴《通告》1000余张,悬挂标语横幅50余条。吉州分局依托公安机关巡查宣防点位,以群众“看得见、容易懂、记得住、好接受”的方式,发动“进社区下网格”宣传队深入中心人民广场、天虹购物中心、莱斯百货等人流密集地,靶向宣传烟花爆竹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切实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青原分局坚持广泛宣和重点防相结合,运用宣传横幅、公益广告屏、应急广播等载体,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社会宣传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意识和检举揭发非法违法行为法治意识,鼓励发动群众踊跃参与举报,营造全方位宣传强大声势。万安县公安局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微信等媒体媒介,发布禁燃烟花爆竹举报奖励通告,宣传查处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通过社区宣传、学校讲座等方式宣传安全知识,覆盖群众1000余人。
来源:吉安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