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田某某、梁某分别利用其兰州市城关区某民营医院工作之便,编造保险理赔资料,为本人及其他被保险人骗得某财产保险公司保险金共计人民币41万余元。其间,田某某与他人共谋骗取某市医保局骗取国家医疗社会保障金共计人民币8万余元用于消费。案发后田某某、梁某及其他被保险人已全部退还保险金、医疗社会保障金、上缴全部违法所得。经城关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处田某某犯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判处梁某犯保险诈骗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现判决已生效执行。
检察机关在得知消息后立即主动提前介入该案,引导公安机关理清侦查思路,明确侦查方向,找准案件关键点,全面侦查取证。在检察机关的引导下,公安机关全面调取了证人证言、保险投保和理赔相关材料、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及时提取了涉案手机中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并追加了骗取社会医疗保障金的犯罪事实,最终审判机关对被告人犯保险诈骗罪作出有罪判决。
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注重对被告人释法说理,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法治教育等多方面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律、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同时敦促家属及其他被保险人积极退赃,以争取从宽处理。提起公诉前,赃款全部退缴,被骗的社会医疗保障金、商业保险金全部得以挽回,维护了医疗保障局、商业保险公司的利益的同时,为人民群众参与商业医疗保险,依法依规取得商业医疗保险金提供了保障。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本案的发生反映出该民营医院在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拟制发《检察建议书》,遂提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实进行全方位监督。经实地走访、面对面座谈,充分听取了该院负责人的意见后,向该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书》。该院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立即着手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并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整改情况由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各项机制落地生根,企业运营得以良性运转,检察机关社会综合治理效果显著。
城关检察院以如何发现骗保案件线索、网络保险理赔中如何识别骗保作为专项课题开展调研,尤其对近三年发生的保险理赔刑事、民事案件分析研判,广泛深入调查研究,以待破解发现骗保线索、甄别骗保等问题。此外,城关检察院还对辖区内各商业保险公司、医疗领域等相关单位,启动了为期一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不断提升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保险金理赔监管法治化水平,促进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