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三强三化”提质效 司法救助解民忧

文摘   2024-10-31 17:32   陕西  

      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贴党委政府重点工作、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治理堵点难点,多措并举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近四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4.9万元,努力在检察环节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加强机制建设,优化协作配合

     坚持党建业务融合。坚持党建引领,将司法救助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清单,持续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设立党员先锋岗,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团队业务素能,一体推进司法救助法治宣传、线索摸排、案件办理和效果回访。

      健全内部线索移送。坚持全院一盘棋工作思路,强化“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在刑事、民事支持起诉等办案过程中发现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确保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司法救助责任。2021年以来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中,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6件。

      强化外部协作机制。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制定国家司法救助实施细则,统一规范司法救助工作流程;与县妇联、民政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和通报机制,形成联合救助工作格局;深入乡村振兴、交通执法等部门收集数据,通过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线索,助推工作更加高效开展。

加强调查走访,细化案件办理

      强化主动救助意识。将司法为民融入司法救助全过程,在办案中做到主动告知、主动协助、主动救助,确保在检察机关的办案第一环节实现“应救尽救”,最大程度帮助群众解决因案导致的生活困难,在确保公平正义的同时传递检察温情。

      深入实地调查核实。针对案件线索全面收集资料,入户开展走访核实,深入了解当事人受损致困情形、家庭收入开支等具体情况,在真实无误的基础上依法及时精准救助。

      常态化开展走访调查。结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巡回检察等工作深入镇村,党员干警主动与群众结对交友,深入了解群众的现实困难和司法需求,结合救助职能精准施策帮扶。

      针对重点人群优先办理。对被救助人属于“三类人群”,以及未成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13类特殊群体的,开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如在核实姜某某等三人司法救助线索时,检察干警了解到三位老人均为低保户,其中一名老人常年卧床需要长期治疗的情况,开通“绿色通道”,加快案件办理,在提起救助两周内向三名困难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以救助速度传递了司法温度。

加强触角延伸,强化履职质效

      持续推进检察“双进”,注重办案时效。积极推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上进城乡社区,线下进综治中心”,切实将检察触角延伸到群众中去,关注重点群体的特殊情况。如残疾人王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在刑事立案后,检察干警经过调查核实了解到王某某头部受伤急需救治,在确认王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标准后,及时申请发放了司法救助金,极大缓解了其医疗费用负担。

      推行多元关爱,拓展救助实效。积极探索“支持起诉+检察和解+司法救助”模式化解矛盾纠纷,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心理疏导等多种方式拓展救助效果,有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如在办理杨某某救助案时,考虑到杨某某案发时为高三年级学生,为解决其因交通事故致伤、家庭经济困难和即将参与高考无法正常上课等多重困境,在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当事人燃眉之急的同时,邀请专家对杨某某进行心理疏导,并与其所在学校沟通协调课业及高考事宜,杨某某现已痊愈并顺利考上大学。

      加强慰问回访,延伸司法关怀。深入践行“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定期对已办结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走访,关心被救助对象的身心、生活情况和救助金使用情况,积极帮助解决现实困难,持续传递检察温度。

      强化法治宣传,彰显为民理念。通过发放司法救助宣传册、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开展检察服务宣传周等多种方式,深入向群众宣传司法救助的职能作用、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和适用对象以及司法救助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社会对司法救助的知晓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佛坪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最优路径,进一步提升救助工作质效,在司法办案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纾困解难中增进民生福祉。

文字:穆鸿艺  刘铭
编辑:张倩
审核:熊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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