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佛坪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文化和旅游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并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寻访文物古迹、保护文化遗产、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推动佛坪县文物及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和合理利用。
《协作意见》立足检察机关、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职能,共同建立线索移送、两法衔接、协作调查、追索返还、检察建议落实保障、日常联络、学习交流、信息发布、数据共享机制。双方在工作中发现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文物和文化遗产安全隐患等问题时共同分析研究,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依法严肃处理,为健全县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责任体系、安全稳定提供制度保障。
会前,佛坪县检察院与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赴金水河栈道遗址、何氏民居等文保单位实地查看文物保护现状,开展寻访活动。
下一步,佛坪县检察院与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发挥各自工作优势,以高质效履职助推新时代佛坪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同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国家和民族根脉、传承优秀文化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