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动态-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文摘   2024-11-20 15:32   北京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CXF(BJ)-2024-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作战训练类第1批) -采购包1、采购包2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致潜在投标人:

感谢您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①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中“三、技术参数及要求”现修改为

采购包1.抢险救援消防车

★(一)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所投产品车型公告中车辆名称应为抢险救援消防车。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公告一致的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二)底盘(非改造前底盘,为车辆改装完成后整车的底盘参数)

★1.排放标准:国六。

▲2.发动机功率:≥250KW。(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3.最高车速:≥100Km/h。

▲4.驱动形式:≥4×2。

▲5.轴距(mm):≥4500。(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6.燃油类型:柴油。

▲7.油箱容量(L):≥200。

8.变速箱形式:手动或自动。

9.启动方式:手动或电启动。

▲10.底盘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排气制动或发动机缸内制动、配置缓速装置,上述设备,作为车辆标配化前装设备,在车辆出厂前加装完成。

(三)整车

▲1.整车外形尺寸(mm):8700≤长≤9250;2500≤宽≤2550;3400≤高≤3800。(提供所投产品工信部车型公告佐证)

▲2.接近角/离去角:≥13º/≥9º。

3.最大总质量(Kg):≥13000。

4.整备质量(Kg):≥12750。

5.配置电动加热后视镜,具备加热除霜功能。

 

(四)驾乘室

1.布局结构:座位排数:≥2排,乘坐人数:≥6人。

2.座位设置:主座椅为气囊减震。

★3.加装数模兼容车载台:兼容350兆/370兆,完成接入四川省应急厅370M数字集群频段,交付时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五)车厢

★1.车身颜色符合GB/T3181中规定的R03红色,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等要求。

2.器材箱:所有器材设置有固定装置,器材根据功能成模块化布置。器材放置设置有铭牌标识;符合消防员作战实际需要;各器材箱带有LED照明灯,随门开关。器材箱内饰板为光面高强度耐磨钢或铝合金板,厚度≥2mm。

3.结构:车厢的骨架为全铝合金型材焊接式结构或搭接式结构。

4.车顶护栏:采用铝合金材质,车顶喷涂车用防滑漆或车顶采用铝合金花纹板防滑材质。

5.设有爬梯至车厢顶部。

 

(六)卷帘门

1.器材厢采用铝合金锁卷帘门,拉杆式条型把锁(非按钮锁),一点式拉带,两点式固定座,配备器材箱照明灯,所有卷帘门在任意位置能停留,轨道运行顺畅(无影响使用的卡顿情况),均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自动报警装置(可在驾驶室内联动提示)。

(七)脚踏板(侧面翻版)

1.材质:铝合金。

2.结构:采用铝合金型板和铝合金骨架或铝合金型蒙板和钢制骨架,承重:≥150kg,具有双重锁定功能。

3.每侧踏板放下后应当保持在同一高度,踏板放下后朝向消防车前和后方位置有警示灯闪烁。

(八)电气系统

1.电路系统:警报器、警灯、爆闪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具备快速充气充电装置。

 

(九)升降照明灯:

▲1.照明灯高度:≥8m;灯具功率:≥4×1000W;回转/俯仰角度:不低于360°、-90°~90°

 

(十)绞盘部分:

▲1.额定牵引力:≥70kN。(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十一)随车发电机:

1.输出电压范围:380v/220V或400v/230v;额定功率:≥10kW。

(十二)吊臂:

1.驱动型式:液压。

▲2.最大额定起升重量:≥5000kg。(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3.最大工作幅度:≥8m,在该幅度下额定起升载荷≥1000kg。(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整车型式试验检验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十三)总体技术要求

1.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中文标识的铭牌标志及相关使用注意事项说明,所有的标志采用永久性加固黏贴。

2.车辆交货时,涂装应符合消防车辆涂装要求。

 

(十四)随车文件

交车时提供底盘使用说明书(中文)1份、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1份、底盘质量保修卡1份、底盘合格证1份、发动机号码拓印件2份、底盘号码拓印件2份、整车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1份、整车合格证1份、工信部整车公告证明1份、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1份、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份、随车器材清单1份、消防车跟踪服务卡1份、消防车交接清单1份,车辆发票(一式四联)以及一套完善详细的车辆介绍、操作、维护保养教学视频。

 

(十五)随车附件

1.移动照明灯500W 2只  含三脚架

2.电线盘50m  220V  1件

3.电线盘50m  380V  1件

4.水桶2件

5.消防斧1件

6.铁铤1件

7.铁锹1件

8.原车工具及附件 1套 见原车说明书

9.支腿垫板2件

10.车轮制动块2件

11.灭火器2KG1具

12.机动车用三角警示牌1件

13.备用轮胎1套

采购包2.供气消防车

★(一)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的整车车型公告,所投产品车型公告中车辆名称应为供气消防车。提供与所投产品型号、公告一致的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二)底盘(非改造前底盘,为车辆改装完成后整车的底盘参数)

★1.排放标准:国六。

▲2.发动机功率:≥250KW。(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3.最高车速:≥100Km/h。

▲4.驱动形式:≥4×2。

▲5.轴距(mm):≥4700。(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6.燃油类型:柴油。

7.油箱容量(L):≥200。

8.变速箱形式:手动或自动。

9.启动方式:点火钥匙或电启动。

▲10.底盘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排气制动或发动机缸内制动、配置缓速装置,上述设备,作为车辆标配化前装设备,在车辆出厂前加装完成。

(三)整车

▲1.整车外形尺寸(mm):8500≤长≤10000,2500≤宽≤2550;3400≤高≤3650。(提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NAS标识的整车型式试验检验报告作为佐证材料)

▲2.接近角/离去角:≥13°/≥9°。

3.最大总质量(Kg):≥13500。

4.整备质量(Kg):≥13500。

5.配置电动加热后视镜,具备加热除霜功能。

6.标配智能监测系统,可对车辆偶发性电控故障进行定位并排查;可判断发动机状态,检测发动机运行中的故障。

 

(四)驾乘室

1.布局结构:座位排数:单排或双排,乘坐人数:≥2人。

2.座位设置:主座椅为气囊减震。

★3.加装数模兼容车载台:兼容350兆/370兆,完成接入四川省应急厅370M数字集群频段,交付时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复印件

(五)车厢

★1.车身颜色符合GB/T3181中规定的R03红色,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2018】114号)、《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应急消【2019】76号)等要求。

2.器材箱:所有器材设置有固定装置,器材根据功能成模块化布置。器材放置设置有铭牌标识;符合消防员作战实际需要;各器材箱带有LED照明灯,随门开关。器材箱内饰板为光面高强度耐磨钢或铝合金板,厚度:≥2mm;

3.结构:车厢的骨架为全铝合金型材焊接式结构或搭接式结构。

4.车顶护栏:采用铝合金材质,车顶喷涂车用防滑漆或采用铝合金花纹板防滑材质。

5.爬梯:设置爬梯。

6.车身灯具:驾驶室顶端安装长排警灯(红色)、箱体左右安装LED频闪灯带(红色)、箱体左右两侧和尾部配备LED照明灯、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器材箱设有照明灯及LED照明灯带。

 

(六)卷帘门

1.器材厢采用铝合金锁卷帘门,拉杆式条型把锁(非按钮锁),一点式拉带,两点式固定座,配备器材箱照明灯,所有卷帘门是否在任意位置能停留,轨道运行顺畅(无影响使用的卡顿情况),均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设置行进途中器材箱门开启、车门开启声光自动报警装置(可在驾驶室内联动提示)。

(七)脚踏板(侧面翻版)

1.材质:铝合金。

2.结构:采用铝合金型板和铝合金骨架,承重:≥150kg,具有双重锁定功能。

3.每侧踏板放下后应当保持在同一高度,踏板放下后朝向消防车前和后方位置有警示灯闪烁。

 

(八)电气系统

1.电路系统:独立电路,设置电源总开关。

2.配置有快速充气充电装置。

 

(九)供气系统:

▲1.空气压缩机:供气量:≥90m³/h;空呼填充系统自动停机压力:≥35MPa;(提供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标识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进行佐证)

▲2.空气净化系统:过滤气量:≥4800m³(20℃);组成:由活性碳、分子筛、一氧化碳吸收分子构成的三重呼吸空气净化系统。

▲3.高压空气存储系统:储气瓶容量:≥50L×12只;气瓶放置桶口处需有安全可靠的固定装置。储气瓶组工作压力:≥35MPa;每组钢瓶上配置压力表和进出球阀。

▲4.防爆充气箱:充瓶数量:可同时充≥8只气瓶,防爆箱数量≥2个。充瓶规格:6.8L/9L通用;工作压力:≥30MPa;工作性能:可同时对≥8只气瓶进行充气,对应每只气瓶有独立的充瓶软管、充瓶阀和压力表,可根据情况选择充瓶数量;8个6.8L气瓶同时充装充气时间≤16min;8个9L气瓶同时充装充气时间≤20min;气瓶托架采用旋转结构;开门时自动切断充气回路,关门时自动打开充气回路;外箱内层和箱体底部开有泄压孔;放空阀含放空消音器。

 

(十)其他要求

★1.整车按国家标准配齐随车设备。

2.交付使用单位时,燃油、尿素等添加液处于满液状态。

 

(十一)总体技术要求

1.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中文标识的铭牌标志及相关使用注意事项说明,所有的标志采用永久性加固黏贴。

2.车辆涂装符合应急救援车辆涂装要求。

★ (十二)随车文件

交车时提供底盘使用说明书(中文)1份、底盘操作维修手册(中文)1份、底盘质量保修卡1份、底盘合格证1份、发动机号码拓印件2份、底盘号码拓印件2份、整车操作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1份、整车合格证1份、工信部整车公告证明1份、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1份、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1份、随车器材清单1份、消防车跟踪服务卡1份、消防车交接清单1份,车辆发票(一式四联)以及一套完善详细的车辆介绍、操作、维护保养教学视频。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采购包1”序号2原文为: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2

技术参数要求响应51%

51分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的得51分。带 “★”号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响应要求,不做评分,任意一条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带“▲”号技术参数(10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非“▲”、“★”技术参数(21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2

技术参数要求响应51%

51分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的得51分。重点参数得分=投标人满足重点参数的数量/重点参数总数量*30 、一般参数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参数的数量/一般参数总数量*21。

注:①带★标识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本项评分,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②重点参数的数量以▲的数量进行计算;③一般参数的数量指的是非“▲”、“★”技术参数,以序号1.、2. 进行计算;④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予以认定;⑤本项得分=重点参数得分+一般参数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4.3综合评分明细表-采购包2”序号2原文为: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2

技术参数要求响应50%

50分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的得50分。带 “★”号技术参数为实质性响应要求,不做评分,任意一条不满足做无效投标处理;带“▲”号技术参数(9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非“▲”、“★”技术参数(23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1分。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2

技术参数要求响应50%

50分

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及配置要求的得50分。重点参数得分=投标人满足重点参数的数量/重点参数总数量*30 、一般参数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参数的数量/一般参数总数量*20。

注:①带★标识的参数为实质性要求,不参与本项评分,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②重点参数的数量以▲的数量进行计算;③一般参数的数量指的是非“▲”、“★”技术参数,以序号1.、2. 进行计算;④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按要求提供,否则按负偏离予以认定;⑤本项得分=重点参数得分+一般参数得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四、其他实质性条件中★3、服务要求:

“★(1)接入四川消防(350M)/应急(370M)数字集群频段功能。”

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205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12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如本次更正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8-63003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51号莱蒙都会1栋16楼1608号            

联系方式:刘瑞东、杨双全 15638292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瑞东

电 话:  15638292339




备注:附件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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