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文摘   2024-07-01 10:16   天津  


2024年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贷款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www.csls.cdb.com.cn或https://sls.cdb.com.cn/,如遗忘口令可直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服务电话95593,根据提示申请找回密码。每年应至少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当年6月底前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更新个人信息。

 
 
一、首次申请贷款学生注意事项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二、申请续贷学生注意事项
 


 1、贷款方式

 (1)在线续贷: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完善个人相关信息,并完成实名认证后,根据界面提示即可完成续贷的申请,在审批通过后,学生可以自行打印合同级受理证明。 

  (2)现场办理:贷款学生需要带上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和申请表,到户口所在地资助中心进行续贷办理。

2、回执录入

开学后将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原件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回执录入工作。续贷同学请在个人信息中填写正确学号,便于贷款回执的准确录入。

 





3、重要提示: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10月10 日。该时间之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4、时间节点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10月10 日。该时间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同借款学生撤销当年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办理成功后于开学初向学校提交受理证明,学校进行回执录入确认。

5、其他省市银行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其他省市银行助学贷款需要去当地相关银行进行贷款相关手续办理。办理助学贷款成功,开学后到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登记助学贷款到账时间。

 

编辑 | 张梦楠

指导教师 | 信满杰

审核 | 王学争  孙    颖  信满杰

供稿 | 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新媒体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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