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持续规范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共同营造文明、畅通、规范、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对辖区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起
二、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为
(一)重点整治区域
1.长白山路:河南街——站前街
2.天池路: 新民街——延川街
3.公园路:德泰西街——卧龙街
4.人民路:光明街——参花街
5.延北路:太平街——朝阳街
(二)整治行为
三、整治措施
1.对于违停车辆,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
2.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集违停信息,予以处罚;
3.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驾驶员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本通告,共同维护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延吉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
2024年10月21日
来源:延吉市交警大队
初审:张朋
复审:于兴武
终审:包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