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
最新印发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对职工
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时间
和工资折算办法
分别进行了调整
两大调整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
加班费会增加吗?
计算未休年休假
工资报酬
来源:江苏新闻、中国劳动保障报、成都人社局、福建发布
编辑:王玉璘 孙妍 审核:王烈 监审:文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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