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保护意识,引导渔民依法依规生产作业,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平稳向好,10月31日上午,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县法院以“公开庭审”+“普法宣传”的方式,在柘林镇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活动。县检察院、县农业农村局、沿海六镇等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以及渔民代表等参加活动。
当天上午,县法院在柘林镇文化公园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据了解,2023年10月,被告人使用电鱼的方式在禁渔区捕捞水产品时,被潮州海警局查获。因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提起公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根据违法情节,县法院判处被告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县人民法院四级法官 陈若乔:本次巡回审判针对的是在柘林镇海域发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因此巡回审判的地点也是选在柘林镇,同时组织了当地的渔民旁听庭审。此次巡回审判活动的成功开展,不仅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犯罪行为,维护了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平衡,也是一堂生动的生态环境保护课,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非法捕捞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观念,共同抵制非法捕捞,共同维护良好的海洋生态环境。
公开庭审后,办案法官结合案情,以案释法,向旁听人员普及破坏海洋生态、海洋水产资源带来的严重后果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旁听的群众要珍惜海洋资源,拒绝非法捕捞,共同维护生态水域水产资源安全。
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也向在场干部、群众科普电、炸、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同时发放《致渔民朋友的一封信》,呼吁渔民群众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渔业生产,营造共同抵制非法捕捞行为的社会氛围,共筑渔业安全生产屏障。
县农业农村局海洋综合执法股一级科员 洪少和:本次参与法院巡回法庭电鱼案件审理,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进一步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有效保护我县的海洋渔业资源。在此,我们呼吁广大渔民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合法捕鱼方式,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编辑:林晓洪、许伊琳
责编:高素荣、黄国鑫
编审:林晓彬、许序兴
来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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