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制定了《2024年黑龙江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与推动黑龙江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宪法宣传周”时间为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开展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有关宣传活动。
(二)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开展全省副处级以上干部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三)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在各级各类相关宣传平台展播宪法宣传片。
(四)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在沿江法治文化广场举办黑龙江省国家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五)省司法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普法办举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
(六)省司法厅、省普法办组织开展2024年度“寻找最美‘法律明白人’”活动。
(七)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举办首批全省“行业普法宣传大使”发布活动。
(八)省法学会、省司法厅、团省委组织开展 “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九)在“宪法宣传周”期间,黑龙江日报就全省宪法宣传活动、法治文化建设成果进行集中宣传。
(十)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联合开展“宪法日 学宪法”大型融媒网络直播活动,并在“全省新闻联播”“八五普法进行时”等节目中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
(十一)“黑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极光新闻、东北网等平台开展宪法及全省大中小学法治精品课课例和法治宣传短视频展播。
(十二)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移动、电信、联通等运营商向用户发送宪法宣传公益短信。
省普法办指导有关地(市)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系列活动:哈尔滨市组织开展“携手共筑宪法梦,法治护航企业兴”主题活动以及“宪法动漫伴我行”活动;佳木斯市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成果展活动;伊春市组织“五个一”宪法宣传主题实践活动;大兴安岭地区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 墨香凝聚宪法情”主题书法活动。
各地各部门根据国家、省重点活动安排,围绕宪法宣传主题,认真落实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的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既具有地方特色又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力的宪法宣传活动,使宪法走进日常生活、走进人民群众。
来源: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版式:祁楚杰
责编:赵虹宇
审核:黄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