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杨常义等7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常义,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资料填写用人单位为云南建投怒江建设有限公司,自述2024年8月9日11时左右,在宾川县金牛镇第四完全小学粉刷墙面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拟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2.揭云竑,男,宾川县力角镇中心学校职工。2024年9月2日下午14:15左右,准备送学校食堂水样到宾川县疾控中心进行检测时,在力角镇中心学校院内台阶上摔倒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3.舒堂洪,男,云南嘉源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人。因公司工作安排,被派往昆明市嵩明县杨林镇PCCP管生产工地施工,2024年7月27日下午6:30,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4.阿比拉呷,男,云南飞跃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工人。2024年9月13日16时30分左右,在大理市柿坪里光伏发电项目N49号张力场(鸡足山镇境内)进行光纤展放作业时,被放线架砸中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5.刘洋帆,男,泸州市重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2024年9月15日上午11:30左右,在公司承建的宾川▪檀悦府二期项目中,在8#楼26层屋面核对雨水管位置时被钢筋刮到眼睛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6.李宏飞,男,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宾川县污水处理厂职工。2024年10月5日凌晨4时53分,上班巡视工作途中滑倒跌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拟认定为工伤。
7.郭楷龙,男,宾川百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宾川分公司员工。2024年10月3日00时45分许,下班途中乘坐电动二轮车回家途中与对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通讯地址:宾川县金牛镇河滨路7号,邮编:671600,联系电话:0872—7146066,监督电话:0872—7143577(县人社局办公室)。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