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公告

时事   2024-11-01 17:54   云南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理州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宾川县开展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灵活就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了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县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小微企业。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毕业当年指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以下人员不纳入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人员;2.参加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超过“100%”的人员;3.村居两委人员、在职乡村医生;4.注册登记有公司(企业)的人员;5.办理有个体营业执照(含2024年10月1日以后注销营业执照)的人员;6.与用人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人员。
二、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其余人员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补贴标准
(一)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了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60%、70%、80%、90%、100%五个档次的,均按照缴费“60%”档次(10334.4元)的1/2进行补贴,即:月补贴标准为430元。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缴纳了202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医疗保险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月补贴标准为207元。
(二)符合小微企业补贴对象的,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四、办理时间
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五、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宾川县金牛镇桑园社区河滨路7号(宾川县人社局一楼就业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872--7148274。
六、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和注意事项
(一)办理程序。符合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在办理时限内到办理地点领取《大理州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个人承诺书》,填表盖章后,随所有复印件交回窗口审核。申报人员必须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虚报冒领的将依法依规追回补贴资金。
(二)所需材料。符合申报2024年度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必须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1份(复印基本信息页和失业登记页)、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册户主页和本人页2份、云南省社会保险费通用完费证原件1份、1寸标准照1张,申报人员需激活“云南省社会保障卡”银行金融功能。
(三)注意事项。根据各自人员类型分别提供相应材料,属于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1份,属于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复印件2份,属于领取低保的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1份。

附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xlsx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xlsx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个人承诺书.docx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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