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政务   2025-01-03 22:41   江西  


关于“黄桂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目前,都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侦办的“黄桂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为全面收集证据,查清案件事实,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凡在“广州昌泽家族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及“中资联”购买过“上海明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相关理财产品的参与人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核查登记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都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报案、核查登记,报案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报案书(需写明每次投资的时间、地点、金额、收益、业务员的姓名电话及实际损失等信息;实际损失为投资总金额减去收回的本息);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 投资购买理财合同协议等原件、复印件(不要复正反面);
4、 付款、收款凭证(包括银行转账、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易明细有效凭证);
5、 其它报案材料。
本次登记在公安机关办公场所进行,不接受邮寄报案登记,投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投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收取报案费用等资金要求。
特此通告
登记报案地址:江西省都昌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段警官
联系电话:0792-5223135
13607024270
都昌县公安局
2025年1月3日


源:都昌公安

责编:饶上枝

审核:陈典洪

终审:付文龙

监制:朱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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